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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788/2021-0012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财产,提出公证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为永川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经费自理。

        ()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37.30万元,支出总计337.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 9.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9.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3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3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3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8.77万元,占41.1%;项目支出198.53万元,占5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7.3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3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非税超收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非税超收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非税超收安排。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1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税超收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非税超收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12.23万元,占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非税超收安排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4.9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15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是人员晋级,相应个人经费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公证协会组织培训培训费增加、公务用车汽车租赁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部分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0年度本部分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开展线下集中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公证协会组织我处公证人员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98.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好,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公证业务运转费

        联系人及电话

        潘颖 023-49625005

        主管部门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98.83

        总量

        198.83

        总量

        198.83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98.83

        其中:财政资金

        198.83

        其中:财政资金

        198.83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办理相应的公证业务,资金需求198.53万元。

        已经办理相应的公证业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公证案件受理情况

        受利率≥90%

        受利率≥91%

        100%

        导致案件数量不达标的原因为疫情原因以及公证处的公证业务还是在传统的继承、赠与等没有进行扩展业务。改进措施:业务进行创新,开办线上公证业务。

           公证案件案件办理数量

        案件数量≥8000

        案件数量=7678

        96%

        公证案件办理质量

        合格率达100%

        合格率达100%

        100%

        公证业务正常开展

        正常开展率≥95%

        达到95%

        100%

        满足当事人的公证需求

        需求满足率≥90%

        达到90%

        100%

        保障公证案件的质量

        合格率达100%

        达到100%

        100%

        公证当事人满意度

        ≥90%

        ≥90%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补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屈才媛   023-498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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