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2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267号),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为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利化、优质化经办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简申办材料、提升办理效率
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实现“一张表格、一张身份证”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历史数据清理,通过与相关单位共享取得失业人员就业和参保等信息,不得强制收取缴费登记卡、失业人员档案、职工介绍信、劳动合同等材料。
(二)企业已经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至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的,个人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可不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
(三)将领取失业金登记表、培训需求表、求职登记表等多表合一,统一填写《重庆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样表)》(见附件2,各区县可参照此表),区县不得要求申领失业保险人员填写其他表格。今后,失业保险金一律通过社保卡发放,原则上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填写银行卡号。
二、优化经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应用,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金待遇申报业务流程,实现“一窗办结、一次办好”。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积极推行“综合柜员制”、“首问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申领失业保险金与就业失业登记同窗办理,实现一窗式办结。
(二)建立就业信息综合比对机制,通过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参保信息等校验领金失业人员就业信息,不得要求领金失业人员每月签到,有条件的区县可探索上门提供就业信息、提供职业培训等服务模式。
(三)建立线上线下协调办理机制。针对服务对象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逐步打造网上服务平台、手机移动客户端、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三位一体”经办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便捷化服务。
三、拓展服务手段、切实方便群众
积极探索个性化、自助化服务模式,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失业群众办理失业保险满意度。
(一)丰富政策宣传模式。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12333电话、微信等渠道,回应单位和个人关切问题,提高政策透明度。主动提高个性化精准政策推送服务。
(二)探索预约办理制度。有条件区县可探索建立预约办理业务机制,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微信等方式预约办理参保工作,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三)强化业务内部防控制度。建立经办系统与银行经办系统的实时对接,全部实现社银联网发放,全面取消手工报盘,杜绝发放数据的离库操作,确保信息数据传输和基金安全。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将失业保险主要政策以及申办流程、手续、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申领失业保险金。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优化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衔接,强化资金风险管理,严格按规定流程和时限要求做好经办工作。市就业局将定期对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综合评价。
附件1:失业保险精简材料和流程清单.docx
附件2:重庆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样表).docx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