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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28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削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较大、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申报表彰奖励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调等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和财务审计科共7个科室。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39号)下设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重庆市永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重庆市永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4,676.70万元,支出总计14,676.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0.35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2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95.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53.3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4,67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3.6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6.7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7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0.35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其中:基本支出2,914.60万元,占19.9%;项目支出11,762.10万元,占80.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76.7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80.35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7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8.87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四季度就业补贴审核未完成,待2022年发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5.53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四季度就业补贴审核未完成,待2022年发放。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42.56万元,占9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5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年进城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退休中人职业年金清缴资金、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建设改造资金、用电增容工程经费、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代发特殊人员政策补助费用及企业数字认证费用等。

        (3)卫生健康支出135.67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差异。

        (4)农林水支出906.26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2.99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追减中央资金406万元;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第四季度审核未完成,待2022年发放。

        (5)住房保障支出189.2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差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5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编制人员划转区医保局,相应基本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61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编制人员划转区医保局,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18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减少。本年支出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18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7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接待费、公务车辆运维支出得到较好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本部门2021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1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7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按规定派车、用车、管车。

        公务接待费11.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国内其他省市人力社保局人员来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涉及接待费用申报、审批环节采取系列措施严控接待费按规定标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有所缓解,线下创业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82批次1,4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有所缓解,开展的线下培训增加,且培训中疫情防控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编制人员划转区医保局,相应支出减少;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13365.62万元(不含划拨给乡镇使用资金28.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0年永川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以下简称英才培育引进经费)开展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深入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0月28日印发《永川英才培育引进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人才[2019] 2号),即永川英才16条。《永川英才培育引进激励办法(试行)》政策奖励对象为经培育新当选国家级、重庆市级各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人才所在单位,以及在引进人才工作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第三方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对入选人才按A、B、C、D类分别给予10万元一50万元(税后)的人才个人奖励金和50万元一-200 万元的单位研究支持经费,奖励金及研究经费资金分3年发放兑现。同时按所培育高层次人才当年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育才奖励金。2019年对4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C类人才和7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D类人才兑现第一次人才个人奖励金60万元和单位研究支持经费300万元、兑现单位一次性育才奖励金44.619万元,共计404.619万元。2020年对2019年入选者11人兑现第二次个人奖励金45万元和单位研究支持经费225万元,2020 年对入选重庆英才计划A类人才1位,入选C类人才6位和入选D类人才3位兑现第一次人才个人奖励金80万元和单位研究支持经费380万元,兑现单位一次性育才奖励金 123.39万元,共计853.39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共安排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预算1258.009万元。至2020年12月,项目实施单位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支付2019年和2020年英才培育引进激励经费财政资金1258.009万元,激励经费已按文件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打入享受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账户。

        主要产出和效果:自2019年出台《永川英才培育引进激励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19] 2号)政策后, 2019年共有11位优秀人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 2020年共有10位优秀人才入选重庆英才计划,其中1位入选优秀科学家。截止2020年12月,永川区累计入选重庆英才计划21人,居各区县前列。永川英才培育引进激励政策与永川区以往发布的职教24条、大数据20条、基础教育16条等人才政策形成立体的人才培育引进机制,为永川区培育和引进多层次、多专业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全区形成市级以上人才创新创业平台87个,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基地21个,新培育科技型企业131家等。入选重庆英才计划人才同时享受重庆市级“ 人才服务证”提供的服务政策,从配偶子女就业、入学、住房保障等多方面入手,为人才提供多方位保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目标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研究支持经费支持范围有待细化完善;三是第三方引才工作需进步加强;四是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自评不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政策出台的初衷,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明确研究支持经费目标任务,从源头上促进和推动资金使用成效。二是加强政策的宣传,让享受激励政策的用人单位更及时准确的掌握政策及资金使用范围,加强用人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成果监管,使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是大力推介"第三方”引才,推动区引才重点领域和相关人才的引才工作,夯实区人才政策及人才服务落地;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准确全面设置绩效指标体系,完善自评体系,指标应能全面反映资金使用产出和效果,对后续的工作具有可持续的指导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舒畅,023-49823105

        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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