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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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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26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

        023-49836360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较大、重大案件。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申报表彰奖励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调等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负责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委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领导分工】

        苟晓梅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陈  勇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主持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

        负责养老、工伤及部分失业保险业务、建设管理社会保险系统、保险稽核、社会保险政策服务、指导镇街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李永春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审批、工伤认定、工伤行政诉讼(复议)、企业退休审批、工资福利、工龄、离退休审核、网络、档案、信息宣传、考试培训等工作。

        分管局行政审批科、局工资福利科、信息档案服务中心、区培训考试中心。

        侯昌海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组织、宣传、统战、编制、人事、群团、双拥、文电、会务、机要、应急、安全、保密、督察督办、中心组学习、政务公开、目标考核、表彰奖励、后勤;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账面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基金监督,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称、专家、职业能力建设、技能鉴定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局财务审计科、局人事管理科、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陈闯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

        主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

        负责理论研究、重要文件、大型会议材料起草(修改)、调研、文秘、史志、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信访稳定、社情民意、政府12345服务热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关系、调解仲裁监察员培训(认证、监督)管理。

        分管局法规科、行政执法支队、局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

        张晓东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任

        主持就业和人才中心工作。

        负责人才工作、扶贫、就业再就业、筹集再就业基金、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发农村劳务、小额担保贷款、指导镇街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  

        苟晓梅—陈  勇

        李永春—侯昌海

        陈闯—张晓东

        【内设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023-49836360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平安建设、机构编制、人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应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组学习;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二)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

        电话:023-49822425(职改办),023-49820319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事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动调配、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承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能力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审核,大师工作室的建设管理服务。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市级和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考核、晋升工作。指导监督所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三)工资福利科

        电话:023-49822426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及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龄认定工作及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表彰奖励工作。

        (四)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

        电话:023-49836362

        宣传贯彻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置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企业单位病退鉴定。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五)行政审批科

        电话:023-49810293

        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负责用人单位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负责办理集体劳动合同备案、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负责全区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及工龄认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确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

        (六)法规科

        电话:023-49836513

        负责人力社保发展规划的组织拟订、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负责重要文件、大型会议材料起草、修改;负责重大政策调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交办督促检查各类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牵头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维稳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

        (七)财务审计科

        电话:023-49823105

        负责局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账面管理;负责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计划;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指导、监督机关科室和所属单位相关统计工作。

        【下属机构】

        (一)重庆市永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电话:023-49850439

        贯彻执行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和相关规定;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事务;办理失业保险公共业务;负责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负责保险基金核控事务;负责执行保险基金预决算计划;提供保险政策服务;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指导镇街保险经办业务等。

        内设办公室、网络信息科、基金结算支付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养老待遇核发科、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核控科。

        (二)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电话:023-49836340

        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人才工作服务;提供失业保险服务;服务劳务经济发展。

        内设办公室、失业保险科、城乡就业科、创业促进科、人力资源服务科、人才交流科、财务科。

        (三)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

        电话:023-49868191

        负责受理和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仲裁委员会的印鉴、文件、档案;负责仲裁庭和仲裁员的联络工作。

        内设办公室、立案庭、调解仲裁庭。

        (四)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电话:023-49836237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正政策;依法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五)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服务中心

        电话:023-49805862(流动人才档案),023-49805228(干部人事档案)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网络建设管理工作;信息宣传工作;电子政务服务;服务对象个人档案服务;全区社会保险“金保工程”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务。

        (六)重庆市永川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电话:023-49836355

            开展技能人才服务,推进职业能力建设。负责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任务;提供职业技能人才训练、技能人才评价、技术交流、技能培训成果及职业展示、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及其他相关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人才服务;负责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承担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培养选拔技能考评人员。

        (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电话:023-49477601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开展人才测评和社会化考试服务;开展各类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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