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2-00074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2〕1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永农委发〔2022〕127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扶持
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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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和《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精神,为落实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扶持政策,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快速助推乡村人才振兴,经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针对全区主导产业,对本地从事农业生产、规模较大、基础较好、技术先进、具有农业产业代表性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给予重点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5个。
二、扶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近年来总资产、规模、年销售收入、效益、产品竞争力等各项指标中居前列,有能力带动农产品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报主体法人参加过区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申报主体为永川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从事产业长期稳定(自有产权或租用期超过10年且已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辐射和示范带动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诚实守信,土地租金按约定缴纳,社会秩序维护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基地产业规模在100亩以上,年产值在2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有稳定的科技人员队伍。
(五)有自主创新的产品或服务品牌,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或名牌农产品认证等。
(六)具有便于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的场所和设施,有可容纳50人以上学员学习的室内场所,有能够现场讲解教学的技术人员,能承接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的考察观摩、实习实训等的相关设施资源者优先考虑。
近两年内(2020年至2021年)已享受现代青年农场主孵化基地、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项目的业主不再重复申报。
三、补助资金额度
申报成功的主体每个补助资金6万元,共计30万元。
四、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和示范带动效果。具体为:完善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购置生产器械设备及农用生产物资;为提升自身科学种养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的学习费用;为提升基地技术水平而引进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推选;发挥对周边农户辐射带动能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以及农民学员前来考察观摩、实习实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
六、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在网上下载申报表填写,由所在村、镇(街道)审核盖章,报送永川区农广校。
(二)专家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
(三)会议审定。区农业农村委会议审定。
(四)网上公示。将遴选的对象在重庆市永川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五)组织验收。区农广校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进行实地验收。
七、项目申报材料
(一)永川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三)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见附件2)。
(四)诚实守信承诺书(见附件3)。
八、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有关要求
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严禁虚报实施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取得项目补助资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按照项目相关要求,保证实施进度,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
本通知下达同时,原《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永川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践教学基地的通知》(永农委发【2022】72号)文件作废。
联系人:蔡敏 杨茜
联系电话:023-49899520 023-49804336
电子邮箱:514970268@qq.com
地址:永川区中山大道官井路4号
附件:1.永川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
2.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
3.诚实守信承诺书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川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扶持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
申请单位 | 负责人 | 手机 |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手机 | ||||||||||||||
单位性质 | □企业 □合作社R协会 □个人 □其他 | |||||||||||||||
法人是否为高素质农民 | □是 □否 | 产业名称 | ||||||||||||||
产业面积(亩) | 室内培训场所面积(m2) | 年产量产值 | ||||||||||||||
从事本产业年限 |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 从年至年 | ||||||||||||||
产品通过何种认证 | 认证时间 | |||||||||||||||
新型经营主体简介: | ||||||||||||||||
资金 支持 具体 环节 | 实施项目 | 资金来源(万元) | ||||||||||||||
小计 | 财政补助 | 业主自筹 | ||||||||||||||
合计 | ||||||||||||||||
申报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
镇街 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
附件2
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土地租用地点及面积 | 村 | 社 | 面积(亩) |
合计 | |||
所在村审核意见 | 租地面积属实且未拖欠土地租金。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街)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诚实守信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欠租、欠薪等不诚实守信情况,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计划建设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若在申报及建设过程中出现虚假、伪造、欺瞒等不真实情况,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