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 |
序号 | 实施清单名称 | 事项类型 | 部门 |
1 | 对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 | 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蚕种拒不销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 | 对在距离蚕种场五公里内新建污染蚕种生产环境的砖瓦厂、农药厂、化工厂和油库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 | 对违反《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 | 对未经批准新建或扩建蚕种场、蚕种冷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 | 对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 | 对未经许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 | 对境外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 |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将修复方案、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 | 对未按照规定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 |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监督管理中,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 | 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 |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 | 对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 | 对渔业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渔业船舶用燃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 | 对经营未经审定的水产苗种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 |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 |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 | 对因试验死亡的临床试验用食用动物及其产品作为动物性食品供人消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 | 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 | 对拒绝接受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依照规定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 | 对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等情形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 |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等行为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 | 对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违反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和要求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 |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 |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 | 对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 | 对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 | 对养殖者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问题产品不停止销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 |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 |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规载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 | 对农作物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 | 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不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 | 对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或者灾情信息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 | 对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 | 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行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 | 对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重要栖息地界标和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危害地区设置的警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 | 对破坏野生栖息环境或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使用有毒有害药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1 | 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2 | 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3 | 对销售的农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4 | 对未保存、建立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5 | 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违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向定制企业以外的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或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6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7 | 对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8 | 对养殖者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9 |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产品不主动召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0 | 对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1 | 对经营者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2 | 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3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4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5 |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或者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6 |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7 | 对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不按规定报告兽药严重不良反应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8 | 对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59 | 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0 | 对不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1 | 对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2 | 对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3 | 对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4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5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6 | 对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7 | 对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8 | 对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9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0 |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1 | 对运输、屠宰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2 |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未建立免疫档案或者未在免疫档案中如实载明动物防疫相关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3 | 对《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4 | 对《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5 |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未按照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或者没有建立完备检测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6 | 对动物屠宰场所经营者在屠宰时未回收畜禽标识,或者回收畜禽标识不交由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7 | 对不符合条件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8 | 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79 | 对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0 | 对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或者不按照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1 |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2 | 对动物诊疗机构违反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3 | 对不遵守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有关规定,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发布动物疫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4 |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5 | 对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6 | 对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7 |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不具备补检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8 |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89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0 | 对不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1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2 | 对假冒、伪造、买卖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3 | 对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续展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4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5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6 | 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7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按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8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遵守规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99 |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0 | 对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具备规定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1 |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2 | 对假冒、伪造或者买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3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4 | 对买卖、出租、出借《进口兽药通关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5 | 对伪造、涂改进口兽药证明文件进口兽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6 |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进口兽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7 | 对保藏机构未依照规定储存实验室送交的菌(毒)种和样本,或者未依照规定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8 |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09 | 对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0 |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1 | 对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2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3 | 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未按照《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4 | 对申请人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时,提供虚假资料和样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5 | 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6 | 对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7 | 对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8 | 对不具备规定条件开展渔业船员培训,未按规定的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内容要求进行培训,未按规定出具培训证明,出具虚假培训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19 | 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渔业船员在渔业船舶上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不符合相关要求,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者受伤未及时给予救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0 | 对渔业船员因违规造成责任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1 | 对违反《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2 | 对渔业船员违反《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后四项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3 | 对渔业船员在船工作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4 | 对伪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5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6 | 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未按规定时间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交《海事报告书》的或《海事报告书》内容不真实,影响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7 | 对在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发现有人遇险、遇难或收到求救信号,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提供救助或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救助指挥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8 | 对违反港航法律、法规造成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29 | 对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的职务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0 | 对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1 | 对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资历或以其他舞弊方式获取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2 | 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3 | 对冒用、租借他人或涂改职务船员证书、普通船员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4 | 对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的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违反上述决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5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6 | 对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普通船员未取得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7 | 对渔业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8 | 对渔港水域内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39 | 对使用过期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0 | 对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或借用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1 | 对渔业船舶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2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3 | 对未持有船舶证书或者未配齐船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4 | 对向渔港港池内倾倒污染物、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5 | 对未经批准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6 | 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化学消油剂的或未按规定持有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或不如实记录涉及污染物排放及操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7 | 对造成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有害物质散落或溢漏,污染渔港或渔港水域,或者排放油或油性混合物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8 | 对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9 | 对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或者在渔港内停泊期间,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0 | 对违反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1 | 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2 | 对在鱼、虾、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未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3 |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4 | 对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5 | 对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6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7 |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8 |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9 | 对《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0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1 | 对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2 | 对《重庆市实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3 | 对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4 | 对《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所列其他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5 | 对《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6 | 对于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7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8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69 | 对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0 | 对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1 | 对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2 | 对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农业领域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3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4 | 对伪造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或者冒用、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5 |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6 | 对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7 | 对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8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场所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场所未按照规定消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79 |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0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1 | 对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2 | 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3 |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4 | 对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5 | 对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其他禁用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6 | 对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7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8 |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89 |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0 | 对为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1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2 | 对向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3 | 对动物饲养人实施禁止免疫病种免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4 | 对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药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5 |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野生动物相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6 | 对违法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7 | 对违法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8 | 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99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0 | 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1 | 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2 | 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3 | 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违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4 |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5 | 对拒绝、阻挠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6 | 对违反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7 |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8 |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八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9 |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0 |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1 |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2 | 对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禁止招用的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3 | 对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4 | 对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5 | 对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6 | 对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7 |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8 | 对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19 | 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假农药、在农药中添加物质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0 | 对农药生产企业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1 | 对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2 | 对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3 | 对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产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4 | 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5 | 对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6 | 对向渔业水域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7 | 对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8 | 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29 | 对向库区流域水体以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生养殖或者在三峡水库175米淹没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0 |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1 | 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船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2 | 对船舶航行时不按规定标明、擅自涂改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3 | 对船舶、浮动设施进行明火作业,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4 | 对船舶主机、舵机、锚机等机器和船体坏损,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失效、不全航行,或不按规定配备通讯、助航设备、视频设施以及相关安全保卫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5 | 对不具备载客条件的渔船私载旅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6 | 对《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7 | 对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或者不按照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8 | 对《重庆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39 | 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实验后的实验动物流入消费市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0 | 对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师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1 |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2 | 对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或者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3 | 对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动物诊疗机构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4 | 对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5 | 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6 | 对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7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8 | 对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49 | 对擅自移动、损毁禁止生产区标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0 | 对《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1 | 对《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2 | 对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不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3 | 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4 | 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5 | 对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生鲜乳,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从事生鲜乳收购,收购禁止收购的生鲜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6 | 对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在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后未报告、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7 |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8 | 对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59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违反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0 | 对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1 | 对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2 | 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3 | 对农业机械在易燃区作业无防火设施,农业机械作业场所危险处未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4 | 对违规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5 | 对未经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6 | 对未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7 |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8 | 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69 |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0 | 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蚕种)品种、配套系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1 | 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2 | 对种畜禽(蚕种)生产经营者无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蚕种)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3 | 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蚕种)品种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4 | 对非法推广未经登记的农业生产资料新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5 | 对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业新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6 | 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7 |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8 | 对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79 |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0 | 对转手销售进口兽药,超出范围经营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1 | 对《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2 | 对未经注册执业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3 | 对违反兽用药标签和说明书标注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4 | 对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5 | 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6 |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7 | 植物检疫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8 | 对市外输入本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9 |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0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1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2 | 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3 | 对种子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4 | 对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抽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5 | 对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6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7 |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8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99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0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1 | 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2 |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3 | 贫困户动态管理和监测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4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监督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5 | 乡村兽医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6 | 对菌(毒)种和样本的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7 | 对因农业机械质量被调查的企业和个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8 | 对市外输入本市的种用、乳用动物进行隔离检疫、疫病检测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9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0 | 种子使用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1 | 无公害农产品及标志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2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3 |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4 | 输入本市的非乳用和非种用动物以及动物产品,市内跨区县(自治县)运输非屠宰用动物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5 |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用地严重土壤污染的,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查封、扣押有关设施、设备、物品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6 | 扣押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拒不停止使用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7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等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8 | 对拒不改正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扣押拖拉、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19 | 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0 | 封存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有关文件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1 | 查封、扣押假、劣兽药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2 | 查封、扣押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3 | 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4 | 暂扣农业机械和有关证件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5 | 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6 |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7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8 | 对非法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封存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29 | 检疫性有害生物销毁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0 | 查封、扣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1 | 查封违法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2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3 | 查封涉嫌违法从事乳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4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以及违法使用的生鲜乳、辅料、添加剂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5 |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6 |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7 | 封存、没收、销毁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 行政强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8 | 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具证明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39 |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0 | 动物疫情认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1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2 | 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3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4 | 蚕种生产(冷藏)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5 | 蚕种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6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动物)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7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发(动物产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8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49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0 | 执业兽医注册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1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申报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2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区县核发C、D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3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区县初审A、B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4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区县级)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5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区县初审:母种和原种)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6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区县核发:栽培种)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7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区县核发:人工授精站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8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区县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59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0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1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出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2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临时号牌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3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5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抵押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6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内容更正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7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8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69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入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0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换领牌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1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抵押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2 | 生产性渔业船舶登记(注销)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3 | 生产性渔业船舶登记(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4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注销)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5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办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6 | 区县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7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出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8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省内)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79 | 农药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0 |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1 | 农药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2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补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3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5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6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记载事项更正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7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8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入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89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恢复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0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1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2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3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4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5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6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7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8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99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0 | 特殊渔业捕捞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1 | 拖拉机安全检验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2 | 出售、购买、利用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3 | 人工繁育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