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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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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2-0000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农村法制建设;制定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级、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上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农业农村委内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农业基础设施科、农业生态环境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科、乡村振兴科、宅基地科、特色产业科、财务科。设立下属二级单位12个,包括:重庆市永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粮油作物技术推广站、重庆市永川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重庆市永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农村经济指导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永川分校、重庆市永川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动物卫生安全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永川区种子推广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11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5685.97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3638.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324.43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5685.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11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1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986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1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3638.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3.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04.8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1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9.67万元,比2021年减少363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27万元,比2021年减少3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317.4万元,比2021年减少3604.82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等减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田建设、农业保险保费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6.6万元,比上年减少17.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317.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冷平,电话:023-498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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