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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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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2-0007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农村法制建设;制定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市级、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上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委内设9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科、农业基础设施科、农业生态环境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事业科、乡村振兴科、宅基地科、特色产业科、财务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942.7万元,支出总计17,94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7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5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6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8.15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84.5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38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81.99万元,占4.9%;项目支出17,060.7万元,占9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9.5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4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51.79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6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99.95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为加强资金管理,以委属单位为项目业主的项目,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委属相关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84.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38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15.42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为加强资金管理,以委属单位为项目业主的项目,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委属相关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9.5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未使用的资金财政收回,结转为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21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6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4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7.6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相应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4)农林水支出16,446.58万元,占9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73.2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为加强资金管理,以委属单位为项目业主的项目,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委属相关单位。

        5)节能环保支出1,200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52.2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变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4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调增工资、社会保障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1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车辆维修费、燃料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2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及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培训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农业项目现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车辆维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9.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周边区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7批次253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培训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76万元,下降98.5%,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1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新进工作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95.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9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9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设备、农田建设项目、保险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0项,涉及资金17,060.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18-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基本情况:1.结合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永川区2021年衔接资金预算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工程,在金龙镇等6个镇安排实施10个村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10个子项目,资金量713万元。2.2021年度,永川农户参保农业保险品种12种,参保保险总额38,038.51万元,保费总额1,253.47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935.78万元,农户自担317.69万元。2021年各级财政实际缴纳保费总额877.25万元(其中茶叶和食用菌保费58.53万元,次年才支付),2021年参保农产品发生损失,获得理赔收入总额1,010.18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永川区“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整体工作进度快,严格信息公开、项目公示制度,增强了项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坚持预算资金绩效管理。通过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政策效果四个方面指标综合评价,2021年衔接资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分为91分。二是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民损失,稳定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通过财政补贴形式,支持农户参保,可以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杠杆作用。经对永川区农业保险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项目评价小组综合进行评价,最终得分为76.5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储备不足,遴选管理有待改进;项目与建卡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运行监控需加强。二是中央资金与市级资金混用,参保对象多为种植大户,散户较少,政策宣传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储备,规范项目内容。对库内以前年度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完善信息补录工作;提前谋划一批衔接项目特别是产业类项目,包括产业发展、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做好项目储备。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或方案。聚焦推动产业发展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促进脱贫人口就近稳定就业增收等关键要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管理办法或方案。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从管理措施、操作规程、跟踪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督,做到各级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各自承担范围使用,不出现资金混用现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要求相关职能机构和保险机构对广大农户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通过公告栏、宣传视频、网络、开会等多种方式,宣传农产品灾害特征、农保作用、承保方式、保费承担、理赔途径及理赔时效等相关政策,如宣传散户参保方式与参保渠道,可以增强散户参保行为,提高农户风险及参保意识。提高散户参保比例,有利于提高农业抗灾抗害能力,有效保护农业持续生产。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冷平 023-498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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