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77 | 发文字号: | 永民发〔2021〕7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2021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永民发〔2021〕78号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大转变。2021年7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评估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细则》为参考标准,细分为12个一级指标,101个二级指标,总分1000分。评估采用现场调查为主,资质核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基于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将600分以下列为服务质量评估“不合格”标准,将600分—850分列为服务质量评估“合格”标准,将850分以上列为服务质量评估“优秀”标准。评估结果显示:得分850 分以上5家(公办机构1家,民办机构4家),占比11%;600分—850分的养老机构22家(公办机构7家,民办机构15家),占比48%,比重最大;600分以下的养老机构19家(公办机构11家,民办机构8家),占比41%。
二、主要问题
(一)缺乏标准化管理体系。部分养老机构未建立行政、人力资源、后勤、服务管理等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无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未制定安全教育年度计划,未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结构不合理,在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以及机构发展目标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二)软硬件设施亟待改善。多数机构未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未做适老化改造、未张贴提醒标识、未安装紧急呼救,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具备相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外包服务未具有相应资质证明等。普遍存在规模小、功能少、设施简、标识缺等现象。
(三)整体服务水平仍偏低。多数养老机构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培训的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负责人未有专业培训记录和证书,无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未做好防噎食老人照护,用药流程不规范,部分养老机构公共卫生间和房间有异味,定期清扫清理制度不规范,食品留样不全不齐,膳食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未实现全程可控。
(四)服务内容需全面拓展。部分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还仅限于生活照料、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难以提供康复、社工专业服务、兴趣爱好、文化娱乐、安全评估等多样化、多层次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服务内容单一,缺乏差异化供给。
三、整改要求
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是机构本身的生命线。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把养老机构的质量安全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以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为契机,针对此次评估发现的问题,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养老机构负责人担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组织发动力量限时完成整改,并“逐一销号,清零见底”,整改情况以镇(街道)为单位于9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救助福利科(安全监管科)备案销号。同时,各镇(街道)突出把此次评估得分较低的养老机构纳入本辖区重点监管范围,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防止养老机构带病运营。区民政局已经启动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培训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采取“专家授课、一对一指导、编印样本资料、现场实操演练和硬件提升建议”等方式,推动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实现整体提升,高质量发展。
附件:永川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1日
抄送: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