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073 | 发文字号: | 永民发〔2018〕6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2 | 发布日期: | 2018-05-30 |
标题: |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永民发〔2018〕67号
各镇(街道)民政办:
经研究,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永民发〔2017〕12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2日
重庆市永川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7﹞75号)和《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管理规范》(渝民发﹝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发放及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的原则。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及标准
具有重庆市永川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及标准
具有重庆市永川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申办程序
(一)提出申请。
1.申请材料。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1)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书面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分类别填写《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附件3)。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集中供养残疾人,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镇(街道)统一申请办理。
(二)镇(街道)初审
1.受理审查。镇(街道)原则上每月1日—5日集中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逢公休日或节假日提前或延后,具体调整时间由镇、街道提前通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正告知书(附件4),材料补充齐备后,应予以再次受理。受理“两项补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公示。镇(街道)对申请人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后,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7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在申请审定表上注明公示结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镇(街道)应当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当告知提出异议的人,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3日。
3.研究确认。公示结束后,镇(街道)应根据审查、公示情况,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分管领导在审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4.上报初审意见。镇(街道)将该月受理并初审合格的材料纸质件及电子件在14日前报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审定表、公示材料(附件6)、《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报花名册》(附件12)或《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报花名册》(附件13)、《重庆市永川区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附件14)、残疾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并将三份分开一并上报区残联。
(三)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区残联收到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及时进行相关审核。
1.材料审核。区残联审核镇(街道)上报的残疾人证的真实性和残疾等级。审核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区残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结果反馈镇(街道),并由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
2.研究确认。区残联要根据审核情况,由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在审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区残联公章。
3.转报审核意见。区残联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在19日前转报区民政局进行审定。转报的材料包括申请审定表、《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报花名册》或《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报花名册》、《重庆市永川区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转报花名册汇总表》(附件16)或《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转报花名册汇总表》(附件17)、《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转报汇总表》(附件18)、残疾证复印件等。
(四)区民政局审定
区民政局收到区残联转报的材料后,在当月30日前审定。
1.材料审查。区民政局全面审查区残联转报的材料。材料不完备的及时退回镇(街道)或区残联补齐后重新报送。审定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
2.信息比对。做好“两项补贴”人员与工伤保险、低保、特困、因公致残、离休、老年、孤儿、死亡等群体信息的比对工作。
3.研究决定。区民政局根据材料审查、信息比对情况,提交审定。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由分管领导在审定表上签章确认,下发“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附件8)并告知复核期限;不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将审定结果反馈给区残联和镇(街道),由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时限
“两项补贴”初审审核审定手续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公示期限),有疑问或有异议需要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审定决定。
五、政策衔接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民发〔2016〕99号)要求,坚持一致性、唯一性和对应性原则,镇(街道)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政策衔接:一是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同时享受;二是领取高龄津贴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三是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五是享受因公致残生活、护理补贴(津贴)的,可择高享受“两项补贴”;六是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的,可择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七是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领;八是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九是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十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六、动态管理
(一)“两项补贴”停发条件及时间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发补贴:1.户口迁出本区的;2.残疾人证被注销的;3.民政部门认定不属于低保范围的;4.服刑期间的;5.补贴对象死亡的;6.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发补贴:1.户口迁出本区的;2.残疾人证被注销的;3.残疾等级变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4.服刑期间的;5.补贴对象死亡的;6.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
镇(街道)应掌握“两项补贴”对象的动态情况,情况发生变化的,镇(街道)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每月14日前将《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名册》(附件15)纸质件和电子件上报区残联,由区残联在19日前完善《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名册》(附件19)转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下达补贴停发告知书(附件11),由镇(街道)送达申请人。
(二)定期复核。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镇(街道)等相关部门每半年按“两项补贴”停发条件核查“两项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形成核查认定报告,并分别经区残联、区民政局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有关规定处置。
区民政局将停发“两项补贴”的审定结果告知区残联,通知镇(街道),镇(街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张榜公示7日(包括“两项补贴”对象基本情况、享受“两项补贴”类别、停发补贴资金的理由等)。区民政局下达补贴停发告知书,由镇(街道)送达申请人。
(三)长期公示。镇(街道)应将辖区内享受“两项补贴”情况(包括补贴对象基本信息、享受“两项补贴”类别情况、补贴金额等信息)在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要注意保护“两项补贴”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两项补贴”待遇无关的信息。
(四)举报核查。区民政局、残联和各镇(街道)要设立并公开“两项补贴”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涉及“两项补贴”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对接到的实名举报,应当逐一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七、档案管理
“两项补贴”的档案实行区、镇(街道)两级存档管理。所有申请审批材料经审核审批并完善签章手续后,交回相关镇(街道)按“一户一档”存档管理。镇(街道)“两项补贴一户一档”资料包括:补贴对象的申请审定材料、公示情况(含公示影像资料)、资金发放情况等资料,做到基本信息完整、相关手续完善、材料齐全、经办人员审查签章完备。区民政局、区残联在保存《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和《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的同时,结合工作需要保存相关资料。
八、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工作,将其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使“两项补贴”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形成有序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
镇(街道)负责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并做好在申请人户籍地的公示工作;负责做好补贴对象的动态监管工作,及时将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补贴发放等情况反馈给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残联负责接收镇(街道)初审合格材料并审核申请人残疾人证的真实性和残疾等级,将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区民政局;会同区民政局向区财政局提供“两项补贴”发放花名册;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接收区残联转送的审核合格材料并审定;做好“两项补贴”人员与工伤保险、低保、特困、因公致残、离休、老年、孤儿等群体信息的比对工作;会同区残联向区财政局提供“两项补贴”发放花名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定期复核和补贴发放等监督管理工作。
(三)明确发放方式
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审批当月计发“两项补贴”,补贴资金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当月资金次月发放。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加强残疾人证核查力度,及时核减本辖区死亡人员和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出则退出。区民政局、区残联要建立定期复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动态管理。要按年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坚决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要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加强“两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政策、落实政策不力或在“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道)要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两项补贴”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宣传解读,并加大村(居)民委员会及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两项补贴”政策,扎实做好“两项补贴”政策的解疑释惑工作,通过宣传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人人知晓“两项补贴”政策内容、申领程序、申领办法和补贴标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永民发〔2017〕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申请审定流程图
2.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3.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4.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申请补正告知书
5.委托书
6.审查公示
7.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复核结果)
8.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
9.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
10.停发公示
11.重庆市“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
12.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报花名册
13.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报花名册
14.重庆市永川区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
15.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名册
16.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报花名册汇总表
17.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报花名册汇总表
18.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
19.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名册
附件2
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联系电话 | ||||||||||||
残疾人证号 | ||||||||||||||
低保证号 | 纳入低保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xx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xx供养机构(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 ||||||||||||||
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经审核,该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属实。 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经审定,同意该对象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自年月起开始发放。 区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注:本申请审定表一式叁份报区残联审核、民政局审定。待审定后,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3
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联系电话 | ||||||||||
残疾人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xx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xx供养机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经审核,该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属实。 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经审定,同意该对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年月起发放护理补贴每月元。 区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注:本申请审定表一式叁份报区残联审核、民政局审定。待审定后,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4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申请补正告知书
( 年第 号)
:
您提交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资料已收到,具体如下:
1.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
5.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正上述第 项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受理机关在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时出具。第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第二份由受理机关存档。
附件5
委托书
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
本人是 (具体到门牌号)居民,身份证号: 。
现委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办理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事宜,请予接洽。
委托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公示(审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XX镇(街道)于X年X月X日受理了(申请人)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经对(申请人)等XX名同志(名单附后)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拟确定(申请人)为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镇(街道)初审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 。在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向镇(街道)纪委或办公室反映,纪委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
XX镇(街道)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低保证号 | 拟享受类别(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 | 备注 |
附件7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
(复核结果)
“两项补贴”审定(复核)小组对本次提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XX等申请人进行了审定(对XX等XX名同志进行了定期复核),经研究,提出了审定意见(复核意见)。结果如下:
一、拟纳入享受的申请人(拟继续享受的对象)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低保证号 | 居住地址 | 纳入类别 | 复核期限 |
二、拟不予纳入享受的申请人(拟取消“两项补贴”资格的对象)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址 | 不予保障理由及类别 |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结果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8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
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 你们于 年 月 日报来的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材料已审定。其中, 等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请组织所在村(社区)纳入长期公示范围予以公示; 等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请将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纳入“两项补贴”的申请人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低保证号 | 居住地址 | 纳入类别 | 复核期限 |
不予纳入“两项补贴”的申请人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址 | 不予保障理由 |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9
重庆市永川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存根)
经审查核实, 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其原因是: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重庆市永川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经审查核实,你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60日内向(写明发出告知书的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区民政局或区残联或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重庆市永川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
告知书回执
申请人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发出主体单位存档。
附件10
公示(停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XX镇(街道)于X年X月X日对XX等进行了定期复核,经复核,XX等XX名同志(名单附后)已不符合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拟确定XX等XX名同志不再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范围,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 。在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向镇(街道)纪委或办公室反映,纪委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
XX镇(街道)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低保证号 | 享受 类别(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 | 停发 理由 |
附件11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存根联)
停发对象: 镇(街道) 村(社) 居民。
停发时间:从 年 月起停发。
停发原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
同志:
根据规定,你已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停止发放你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60日内向XX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或重庆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重庆市永川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签收回执
停发对象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区民政局存档。
附件12
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报花名册
区残联、民政局:
经对(申请人)等XX名同志(名单附后)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经研究,拟上报将(申请人)等XX名同志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实际领款人姓名 | 账号 | 每月发放金额(元)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申请人与实际领款人关系)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3
重庆市永川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上报花名册
区残联、民政局:
经对(申请人)等XX名同志(名单附后)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经研究,拟上报将(申请人)等XX名同志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实际领款人姓名 | 账号 | 每月发放金额(元)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申请人与实际领款人关系)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4
重庆市永川区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镇街 |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补贴合计 | 备注 | ||
人数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5
重庆市永川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停发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停发原因 | 实发金额(元) | 停发类别(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 | 备注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6
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转报花名册汇总表
区民政局:
经对全区各镇(街)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研究,拟转报将全区XX名同志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区残联:(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镇(街)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实际领款人姓名 | 账号 | 每月发放金额(元)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申请人与实际领款人关系)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7
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转报花名册汇总表
区民政局:
经对全区各镇(街)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研究,拟转报将全区XX名同志纳入重度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
区残联:(签章)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 镇(街)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实际领款人姓名 | 账号 | 每月发放金额(元)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申请人与实际领款人关系)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8
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新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转报汇总表
区残联:(签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镇(街) |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补贴合计 | 备注 | ||
人数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
合计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19
重庆市永川区各镇(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名册
区残联(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镇(街)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停发原因 | 实发月金额(元) | 停发类别(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 | 备注 |
分管领导: 审核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