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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2-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伤残抚恤标准。

        8.负责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倡导和推行婚俗及殡葬改革。

        10.负责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领域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本级)内设科室3个,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32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93.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28.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3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90.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325.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9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33万元、其他支出893.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28.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5.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82.3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13万元,比2021年增加3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0万元,比2021年增加4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政府绩效考核奖、社保缴费增加等等,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11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1名离休人员离休费,20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7.83万元,比2021年增加29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专项管理事务经费、养老服务业发展经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增加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孤儿及养老事业管理、社会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3.75万元,比2021年增加39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事业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14.50万元,比2021年减少15.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持平;公务接待费9.00万元,比2021年减少15.8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8.60万元,比上年增加3.95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7.8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沛麟 联系方式:023-4965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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