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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3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安全的食物、生活必需品,查证核实受助人员的身份信息,护送返乡或资助受助人员自行返乡;对患病的受助人员送定医院给予救助;对流浪精神病人送精神卫生中心医治;对流浪呆痴人员送托养所护理。

        2.主动劝导救助服务:到街面上进行巡查搜,对要帮助的流浪乞人员给予主动救助,为他们发放食品、水、衣物等。

        3.为托管老年人、孤残儿童和弃婴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

        4.其他相关服务:负责与社会救助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5.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6.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站,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福利中心牌子。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83.37万元,支出总计483.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3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9.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45.07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3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3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7.74万元,占47.1%;项目支出255.63万元,占5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3.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5.3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长期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全部上户,分散到各镇街安置,纳入特困户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4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长期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全部上户,分散到各镇街安置,全部纳入特困户管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4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71.4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长期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全部上户,分散到各镇街安置,全部纳入特困户管理。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6.45万元,占9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04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上户安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1.7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3.5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住房公积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5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单位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长期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全部上户,分散到各镇街安置,全部纳入特困户管理,本年支出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64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救助站搬迁改造工程已于2019年竣工结算,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下降5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8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8万元,下降81.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因为疫情原因,救助量减少,用车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4.71万元,主要用于与其他救助站业务往来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18.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委托业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精简会议次数,减少参会人员,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3150.0%,主要原因是配合民政局组织召开村(居)干部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1.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永川区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55.6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救助管理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彭晓蓉15123011407

        主管部门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永川区救助站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7

        总量

        47

        总量

        47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7

        其中:财政资金

        47

        其中:财政资金

        47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在编在岗8人,临聘人员9人,能正常开展救助工作。

        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救助流浪乞讨450人次,上户安置92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全年救助人次

        450

        462

        103%


        上户安置人数

        92

        92

        100%


        护送返乡人次

        100

        102

        102%


        群众对救助工作 满意度

        95%

        95%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彭晓蓉023-49886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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