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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3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事务: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具体事务。

        2.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事务:负责对遗失损毁的婚姻登记事项,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登记具体事务。

        3.婚姻登记记录利用服务:为当事人办理赴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使用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4.办理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的撤销登记具体事务。

        5.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使家庭成员间建立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6.办理收养登记事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按授权解除收养关系,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关系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下设主任办公室、财务室、结婚大厅和离婚办公室四个科室。

        )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9.25万元,支出总计179.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24.13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34.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0.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3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9万元,占63.8%;项目支出64.96万元,占36.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4.13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标,新增新版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婚俗改革试点经费和收养评估经费两个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定额调标,新增新版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婚俗改革试点经费和收养评估经费两个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标,新增新版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婚俗改革试点经费和收养评估经费两个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3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标,新增新版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婚俗改革试点经费和收养评估经费两个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66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17万元,占2.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占4.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调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单位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6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93.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01万元,下降0.14%。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69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婚姻登记工作检查和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93.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01万元,下降0.14%。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减少培训次数及人数,相应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4.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管理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苏光莉13637705022

        主管部门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0

        总量

        40

        总量

        4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0

        其中:财政资金

        40

        其中:财政资金

        4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就业工作人员,满足全区婚姻登记工作的需要,顺利开展全区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办理结、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开展婚姻档案查询服务。

        顺利开展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办理结、离婚登记和收收养登记,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4万余对,收养登记6个,及时为群众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办理结婚登记(补领、补办)

        ≥8000对

        9163

        100


        办理离婚登记(补离)

        ≥5000对

        5623

        100


        办理收养登记

        ≥5对

        6

        100


        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数量

        ≥6人

        6

        100


        购买便携式电脑数量

        ≥2台

        2

        100


        办理婚姻登记合法率

        100%

        100%

        100


        婚姻自由

        得到保障

        全面保障

        100


        法律严肃性

        有效维护

        有效维护

        100


        服务对象满意率

        ≥98%

        100%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龙珂瑶023-497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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