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3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伤残抚恤标准。
8.负责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倡导和推行婚俗及殡葬改革。
10.负责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领域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本级)内设科室3个,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12.88万元,支出总计2112.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84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500.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37.5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0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38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43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45万元(调整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经费)。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84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57.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20.59 。其中:基本支出283.37万元,占13.4%;项目支出1829.51万元,占8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2.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2.84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民政兜底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39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民政兜底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78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社会工作服务等项目按计划尚未完成,项目资金需求延后。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0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民政兜底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33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社会工作服务等项目按计划尚未完成,项目资金需求延后。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20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14.27万元,占9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93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社会工作服务等项目按计划尚未完成,项目资金需求延后。
(3)卫生健康支出20.42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05万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12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2人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到区医保局、1人到区应急局,划出人员经费2019年1-4月在民政局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3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总额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6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9万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是增加抗议特别国债资金200万元;本年支出26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1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是增加抗议特别国债资金200万元,用于特困照料护理补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6万元,下降6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2万元,下降38.4%。较年初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检查开支增加。
公务接待费6.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5万元,下降76.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2万元,下降31.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8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委托业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3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开支相应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8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精简会议次数,减少参会人员,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9万元,增长339.3%,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村(居)换届工作培训会等大型培训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829.5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民政事务专项管理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贵琴15178707775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机关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05 | 总量 | 260.54 | 总量 | 240.5 | 92%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5 | 其中:财政资金 | 260.54 | 其中:财政资金 | 240.5 | 9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民政日常工作运转劳务输入10人,开展民政政策宣传,让民政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民政各项工任务顺利完成。 | 保障了民政局机机关的运转,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主要用于保障保密、信访、普法、扫黑除恶、宣传等工作支出。培训村(居)干部全覆盖。管护界桩24根,制作完善地名普查成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注销等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是否核心指标 |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购买服务使用劳务派遣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 ≥12人 | 10 | 100% | 是 | 否 | ||
培训村(居)干部 | 262人 | 262 | 100% | 否 | 否 | ||
接待人次 | 800人次 | 600 | 100% | 否 | 否 | ||
顺利完成各项工任务,单位目标考核 | ≥合格 | 完成 | 100% | 是 | 否 | ||
民政政策宣传 | ≥6次 | 6 | 100% | 是 | 否 | ||
召开信访、安全扫黑除恶等民政业务工作会 | ≥10次 | 12 | 100% | 是 | 是 | ||
群众满意率 | ≥90% | 90 | 100% | 是 | 否 | ||
保护办界桩数量 | 24根 | 24根 | 100% | 是 | 否 | ||
编纂及出版图、录、典、志 | ≥500本 | 500 | 100% | 是 | 否 | ||
出具报告个数 | ≥20 | 15 | 100% | 是 | 否 | ||
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 更加规范 | 更加规范 | 100% | 是 | 否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沛麟023-496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