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现将《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计划的通知》(永林业发〔2021〕17号)文件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1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12日)。
二、公示要求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反映,受理地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53室。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有意捏造事实,报复或有意诬陷。
三、监督举报电话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9859388;区林业局:61192320;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邮箱:ycqfpkfb@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