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石漠化治理建设规划,并拟订相关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6)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镇街林业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监督实施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
(9)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负责林区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1)承担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职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意见以及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林木种子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以及相关规划建设。
(13)承办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绿化委员会和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将我局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局,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将区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农业委员会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林业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同级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领导班子实行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区林业局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财务审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下属单位6个,即:重庆市永川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重庆市永川国有林场、重庆市永川区林权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林木种子工作站、重庆市永川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5.47万元,比2018年增加19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3.68万元,比2018年增加20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以及新招录公务员9名、调入公务员1名等,主要用于保障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71.79万元,比2018年增加174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防火消防水池、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防火监控视频建设等,主要用于林业建设土地租金、森林防火安全保障、林业资源专项调查、森林保险、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森林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原林业员医疗补助、森林防火消防水池、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防火监控视频建设、林木良种培育、国有林场营林生产等重点工作。
永川区林业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13.44万元,比2018年减少8.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55.69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5万元,比2018年减少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0.86万元,比上年增加6.7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9.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71.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赖中平,电话:023-61192301
附件:永川区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