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633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标题: | 永川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石漠化治理建设规划,并拟订相关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6.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镇街林业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监督实施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发展。
9.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负责林区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1.承担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职能;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研究提出全区林业经济发展意见以及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林木种子种苗、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以及相关规划建设。
13.承办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绿化委员会和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下设区森林公安局、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永川国有林场3个独立核算单位和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区林权管理中心、区林木种子工作站3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财务审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造林绿化科(林业产业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663.59万元,支出总计10663.5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07.14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等增加;支出增加707.14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年末结转和结余等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2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6.58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5.46万元,占总支出的44.92%;项目支出5204.92万元,占总支出的55.0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13.22万元,较上年增加576.21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工程建设周期长,跨年度实施导致部分专项资金跨年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02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27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8.88万元,增长66.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50.6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5万元、市级森林资源清查资金11万元、市级造林绿化资金2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资金300万元等上级专项资金;追加安排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绩效考核奖、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1300余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45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9.68万元,增长44.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绩效考核奖、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和年中追加上级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1.11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8.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4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统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28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在职人员退休;节能环保支出1,884.60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0.6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退耕还林上级专项资金;农林水支出6,334.42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6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年中追加安排上级专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162.9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5.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0.46万元,较上年增加36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增加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5万元,较上年减少78.14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三公”管理、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204.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5万元,较上年增加85万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039.92万元,较上年增加140.29万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执法与监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检疫检测、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0.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3万元,主要原因更换了报废车辆3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19万元,主要原因更换了报废车辆3辆,增加了车辆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54.15万元,主要用于更换报废了的森林公安执法车和森林防火工具车共计3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是林区路况差,防火和执法使用车辆频繁,维修车辆频率高,安全隐患大,加速车辆报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15万元,主要原因更换报废了的森林公安执法车和森林防火工具车共计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2.3万元,主要原因加强车辆管理和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55.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部分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 辆;国内公务接待791批次, 64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 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45元,车均购置费18.05万元,车均维护费4.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6.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98.22万元,增加76.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提标和公务车改革实行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物资、通用设备、车辆、除草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三次复查、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森林防火宣传牌、育苗袋、投影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资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259万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对2016年中央林业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评价,涉及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森林公安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综合评价,达到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二是对2017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进行专项评价,涉及天保社会保险和政社性支出补助636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751万元,共计2387万元。经绩效自评,生态保护恢复有关项目实施效果好,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三是对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了专项评价,涉及森林资源管护284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32万元、生态保护与恢复补助5万元、国有林场改革265万元、生态保护体系建设1万元、林业产业发展3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9万元以及区级财政预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8万元。经绩效评价,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有关项目实施效果好,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11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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