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川区南大街街道代家店村2022年“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改建工程永久使用永川区南大街街道代家店村七家坪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022公顷。(具体位置详见《永川区南大街街道代家店村2022年“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改建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附图)。
二、在林地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使用林地,严禁超范围、面积和规模使用林地,工程项目如改变为非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必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三、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安全运行;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四、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违法违规采伐林木。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