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大安1H28平台钻压试-体化项目临时使用永川区陈食街道马银村油房湾村民小组林地0.0167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大安1H28平台钻压试-体化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附图)。
二、在林地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使用林地,严禁超范围、面积和规模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使用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三、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安全运行;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四、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违法违规采伐林木。
五、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至发文之日起计算。临时使用期满后,你单位应停止使用林地并在一年内按照《大安1H28平台钻压试-体化项目恢复植被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恢复临时使用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