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话】
023-61192320 023-61192321(传真)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宣传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监督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组织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并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宣传贯彻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承担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负责林区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林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相关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负责对全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行政案件查处;负责开展全区林木种子种苗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林木种子种苗行政案件。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黄海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林业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陈朝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工作、宣传、统战、机关事务、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统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目标管理、工会、团委、妇委会、老龄工作、国有林场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联系单位:永川区国有林场。
夏 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林业行政执法、法制、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地事务(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储备林”建设、“林长制”、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纠纷调处及镇街林业站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永川管理处)。
联系单位:区天然林保护中心、区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林长办。
袁凯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造林绿化、退耕还林、古树名木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植物检疫、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林业科技、林木种质资源、部门“河长”工作、扶贫工作、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科室(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林业产业科)。
联系单位:区森林病虫防治站、区林木种子工作站。
【内设机构】
区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公文运转、政务公开、宣传、统战、公车管理、机构节能、建议提案、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保密、档案、修志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受理、承办、交办和督办信访事项;承办党建、组织、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及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协助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23-61192320 023-61192321(传真)
(二)资源管理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永川管理处、行政审批科)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及动态监测;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和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批)工作;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业资源;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审批许可和服务项目的受理、办理、发证及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缴职能;提出森林及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政策建议;承担组织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纠纷调处;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的规划发展及保护管理;指导镇街林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联系电话:023-61192305
(三)生态修复科(林业产业科)
承担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营造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承担区绿委办、区退耕办日常工作,联系国有林场工作。
联系电话:023-61192312
(四)防火安全办公室(行政执法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预防规划并指导实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林木种子种苗等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3-61192315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完成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系统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调查、固定资产、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票据领用等管理工作。配合完成林业产业项目的包装、论证、可研、申报及协调争取林业专项资金的投入。
联系电话:023-61192301
【下属机构】
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 联系电话:023-61192322
永川区天然林工程保护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3-61192311
永川区林木种子工作站 联系电话:023-61192308
永川区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1192311
永川区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023-6119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