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拟定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民航发展、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客货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组织公路、铁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及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承担长江水域以外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协调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管理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承担全区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运、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运、客货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协助高速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铁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并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川区交通委员会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规划科、建设管理科、铁道民航科、安全法制科、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
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二级单位6个,区交通监察执法支队、区公路管理所、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港航管理处、区交通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41,58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6.70万元。2016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33,329.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471.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73万元。年末结转8257.3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6.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7,532.64 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贷款、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等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1,796.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对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建设、交通偿债项目的投入;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增加3,075.8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标和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的增加。本年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0,053.4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偿还交通历年债务支出和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建设项目支出;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5181.47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村公路建设和2016年争取上级资金等项目结转下年使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96.18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92万元,相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4.0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我委机关和下属2个参公单位执行了公务车改革,减少了车辆使用数,加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因公出国(境)单位组团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团 0 个,累计出国(境)人数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减0 万元。因公接待380 批次,4803 人次,公务接待费7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125.1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2.8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车均支出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4803人次,人均接待支出147.8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26万元,比2015年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其他用车24辆主要是执法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8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