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标题: | 区交通局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有效性: |
【办公室电话】
023-4980292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交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涉及交通发展的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二)拟定全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客货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综合规划和发展全区交通运力,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审批准入工作,组织公路、铁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铁路、海事、民航、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公共交通及设施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及驾驶学校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永川区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协助长江水域水上安全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工作;负责客货船、趸船等船舶法定检验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船舶图纸审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焊工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地方支小河流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区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客货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维护;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八)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协助高速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交通综合执法。组织开展交通领域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交通运输及安全生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十)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铁路、水路、民航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配合市交通局做好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所对应的国有平台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原道路运输管理所、原港航管理处等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区交通局,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十三)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并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曾宪勇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交通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审计、编制工作。负责区渝昆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负总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第一责任。
万六伦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管理、交通资产管理工作。高速公路建设、铁路建设、民航建设协调工作。主持区渝昆高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局财务审计科。履行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包树斌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交通、交通行业安全、应急、交通战备及双拥、信访稳定和交通法制工作。分管局法制监督科(群众工作科)、局安全监管科、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系邮政管理工作。履行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朱玺霖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老龄、妇女儿童、机关管理、目标考核、督查督办、保密、行政审批、深化改革、信用体系、交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行政审批科、交通系统工会、交通系统妇工委、局团工委、区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履行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马小林 区交通局副局长
负责交通规划、统计、招商引资、工程计划、环保、河长制、科技、公路及水运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管理、港航管理和乡村振兴工作。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分管局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区港航服务中心、区公路服务中心。联系高速公路、民航、铁路管理工作和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分管领域的廉政工作、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高其勇 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区交通执法支队支队长
主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分管交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分管领域的廉政工作、安全稳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内设机构】
区交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值班、保密、档案工作;归口管理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交通系统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史志、年鉴及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监督实施交通基础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交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区交通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并按权限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工程档案管理;协助高速公路、地方铁路、民航建设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各方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负责工程竣(交)工验收;参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问题争端;负责交通工程安全备案管理;负责交通扶贫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
负责对接上级综合交通规划和投资计划,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规划,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港口及岸线的布局规划,审核、转报由上级审批的岸线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铁路、民航机场投融资方案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调查、统计工作;协调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协调管理铁路、民航运输;协调邮政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大数据建设;负责交通战备、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传达的有关精神;负责按规定权限依法办理本辖区交通行业的路政、运政、水运、建设工程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法进行的交通行业的综合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负责许可业务档案、台账、报表等基础资料工作。
(五)法制监督科(群众工作科)
负责全区交通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交通行业的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行业综治、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负责纪检、交通系统内部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的作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六)安全监管科
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指导、监督局属行业单位做好地方通航水域水上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公路安全、地方铁路安全、民航、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协调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协助长江水域水上安全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环保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交通资金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立健全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各项财务制度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专项资金的计划、筹集、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收支计划和会计报表编制,指导和监督系统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协助交通系统投融资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内审制度,制订年度内审计划;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预算执行情况、交通专项资金、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下属机构】
区交通局所属下列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集中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渔船检验、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重庆市永川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含班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危险货物运输)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含公交站场)、汽车租赁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三)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地方海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港航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长江干线21.5公里以及临江河、小安溪、卫星湖、上游水库等53.3公里地方水域内港口渡口、水路运输、航道巡航等水上交通事务性服务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地方海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水域内船舶船员服务,水上交通应急监测、快速救援服务等相关保障工作。
(四)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工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方针;实施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开展交通工程信用评价;提供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农村公路监理服务;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五)重庆市永川区公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公路养护相关事务,公路资产管理相关事务,公路应急保障服务,公路信息化建设事务。
(六)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
主要职责:交通运行状况监测;交通运行数据分析;实施交通基础平台及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交通物联网和交通云计算发展;信息化硬软件管理;采集交通行业数据,并汇集到全区统一的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