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重庆市永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分析金融形势,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统筹、协调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牵头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计划并协调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指导、协调企业融资工作,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和融资项目对接会、金融情况通报会。负责推荐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筹建申请;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牵头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负责联系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监管机构,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工作;服务和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及分支机构、担保公司的设立初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部分变更事项的审批及重大变更事项的初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从事权益类、合约类交易的交易机构及分支机构(不含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牵头组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组织协调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助推进软件与服务外包园区建设,打造金融后台中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推进普惠金融、民生金融、社区金融工作;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金融办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金融服务科和金融监管科。
3.人员情况。金融办共有编制7人,现在岗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57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万元,比2017年增加3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增长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17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减少,进入司法程序审计量减少,主要用于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设区域功能性金融中心、重大项目融资协调、企业上市重点工作。
永川区金融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1万元,比2017年减少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6万元,比2017年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9.9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永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