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660868454R/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永经信发〔2022〕82号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安监办),委相关科室,各企业:
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全力稳定全区工业经济大盘。各相关单位要督促辖区企业按要求落实货运司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填报《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并及时将《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反馈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邮箱:2249514871@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永川区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单位 | 目的地(区县) | 始发地 | 涉及排查地区 | 车牌 | 驾驶员姓名 | 驾驶员联系方式 | 到达时间或预计到达时间 | 是否提醒落实社区报告、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备注:如有疑问请联系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邮箱:2249514871@qq.com。
附件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
7月以来,我市发生多起疫情,根据全市抓实做细社区排查和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推进会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全面报送信息
各区县经信部门和产业园区要对照渝经信园区〔2022〕6号文明确的区县经信部门、产业园区的职责分工要求和最近调整优化的《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坚决扛起园区货运物流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定人定责、从严从紧抓好园区货运物流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报送专员要对照重庆市重点排查地区划定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微信工作群内另行通知),及时准确填报《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各产业园区要督促园区企业查验货车司乘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还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按照“即查即采即走即追”要求,就近就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根据货车驾驶员在我市停留时间长短,各产业园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分类管理措施:一是当日离渝货车驾驶员,在渝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二是当天不离渝外地货车驾驶员,按照我市防疫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当天不离渝本地货车驾驶员,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驾驶员个人防护责任,主动将行程信息报送社区排查组,按照本地防控政策纳入社区管理。
三、统筹疫情防控与货运物流
各产业园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千方百计畅通货运物流特别是工业物流,坚决防止防疫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全力稳定全市工业经济大盘。根据委领导相关要求,近期,市经济信息委产业园区处将对重点产业园区的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冯阳,联系电话:63899485。请各区县经信部门转发该文件至各产业园区。)
附件2:
工业园区重点排查地区来渝返渝货车信息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单位 | 目的地(区县) | 始发地 | 涉及排查地区 | 车牌 | 驾驶员姓名 | 驾驶员联系方式 | 到达时间或预计到达时间 | 是否提醒落实社区报告、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填报人 | 联系方式 |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备注:具体要求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微信工作群内同步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市经济信息委园区处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