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川公(何)行罚决字〔2022〕46号
违法行为人姚XX,男,39 岁,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地均为重庆市永川区,无违法经历。
现查明2022年11月23日13时许,姚XX与黄XX、冯XX、凌XX在重庆市永川区XX镇XX街杨XX家中,采取打赌注为50、100、200、400元成都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该地将姚XX当场查获,并现场从姚XX处查获赌资4000元,后姚XX如实陈述了自己赌博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有 姚XX、黄XX、冯XX、凌XX的陈述和申辩,杨XX的供述和辩解,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辨认笔录,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姚XX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收缴赌资4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永川区公安局民警送姚XX至重庆市永川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执行期限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5日;罚款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