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3-0003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采暖季永川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物价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2年采暖季永川区
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辖区内各燃气经营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现行我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1435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2022年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执行时间
(一)居民用气
采暖季期间,我区居民及低保用户、特困人员用气、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5元、2.22元、2.57元执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每立方米2.10元执行。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每立方米1.97元执行。
(二)CNG原料气、车用CNG用气
采暖季期间,我区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12元,车用CNG高最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三)工业、商业、集体用气
为缓解疫情对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延后2个月执行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即2022年11月、12月工业用气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12元执行,商业、集体用气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932元执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512元调整为3.036元,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932元调整为3.456元,工业、商业、集体用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524元。
二、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于抗疫保供稳增长。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