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3-0003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 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
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各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目录
为推动永川区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短板,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服务,依据《重庆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结合我区公共服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基本公共服务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制定81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建立标准体系、督导机制,明确支出责任划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6.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社会服务兜底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缩小到1:0.8,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累计分配公租房1.42万套,直接惠及群众约2.93万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23%,“双困”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普及水平显着提高,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15%,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2%。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全区养老服务床位数421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7.6张。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78.15岁,建成“农村30分钟、城市15分钟”医疗服务圈。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2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764平方米,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以上。
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带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行业兴起。大健康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获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文化旅游融合深入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8%。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总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社会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
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中小学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覆盖率在80%以上,学校管理“管办评”分离改革、新高考改革等有序推进,现代化学校治理机制建设、“区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纳入市级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全区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国家级城市医联体试点建设有序推进。文化发展机制进一步理顺,实现文化旅游体育行政事业管理机构和国有文旅公司的整合,探索实施新的文化旅游体育资源开发及管理模式。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现区级福利中心和6所公办镇街敬老院“公建民营”。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全区公共服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较好满足了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但公共服务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公共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短板弱项,资源布局跟不上城镇化发展速度,城乡间、人群间仍存在差距。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优质资源总体短缺,扩供给促普惠仍需加大力度。
“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为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将进一步催生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科技助推公共服务发展能力越来越强,将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人口总量、素质和结构的变化将导致公共服务需求的深刻转变,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增强。
做好“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公共服务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全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回应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十四五”时期,必须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确立发展目标,扎实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永川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努力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关注回应群众呼声,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实现民生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坚持数字引领、改革先行。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加快推进美好数字社会建设,以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让群众生活更安全、更智能、更美好。
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得到高水平满足,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面落实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深度融入政府治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供给结构逐步建立,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服务水平都得到较大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着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加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生活需要,创新提供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融合发展,不断拓展高端生活服务供给,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和群众需求的适配性,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完备。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财政保障机制较为成熟,投入结构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社会力量投入更加积极。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着提升。
到2035年,文化强区、教育强区、人才强区、体育强区和健康永川基本建成,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等收入群体显着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着缩小,人民享受到更殷实、更安康、更舒适的高品质生活。
专栏1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一、婴幼儿照护服务 | |||||
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1.2 | 4.5 | 预期性 |
2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二、现代教育服务 | |||||
3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 | 97.5 | 99.5 | 预期性 |
4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9.15 | 100 | 约束性 |
5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98 | 99 | 预期性 |
6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52 | 60 | 预期性 |
7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1.8 | 12.4 | 约束性 |
三、就业创业服务 | |||||
8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6.9】 | 【12】 | 预期性 |
9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5.5 | 预期性 |
10 | 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6.2】 | 【4】 | 预期性 |
四、卫生健康服务 | |||||
1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8.15 | 79.3 | 预期性 |
12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1.74 | ≥30 | 预期性 |
13 |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 | 人 | 3.44 | 4.7 | 预期性 |
14 | 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师数 | 人 | 3.27 | 4 | 约束性 |
15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59 | 3.6 | 预期性 |
五、幸福养老服务 | |||||
16 |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 张 | 3980 | 9000 | 预期性 |
17 |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 | 40.3 | ≥60 | 约束性 |
18 |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 | 65 | 100 | 预期性 |
19 |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20 |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六、城乡宜居服务 | |||||
21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 | —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22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 | —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23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 | 万平方米 | — | 【320】 | 预期性 |
七、兜底保障服务 | |||||
24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63.02 | 64.2 | 预期性 |
25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95 | 约束性 |
26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 | 76 | ≥90 | 预期性 |
27 | 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八、拥军优抚服务 | |||||
28 | 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29 | 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率 | % | — | 95 | 预期性 |
九、文化体育服务 | |||||
30 | 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764 | 1200 | 预期性 |
31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2.3 | 2.5 | 预期性 |
32 |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万次) | % | — | 3.4 | 预期性 |
33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 | >30 | 预期性 |
注:1.带【】为五年累计数。2.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合理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健全完善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完善公共服务制度
合理界定公共服务范围。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服务与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界限范围,做好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衔接配合,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政策调整、财政保障能力及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进行科学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强化配套政策统筹衔接。根据国家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加强公共服务体系相关制度与其他领域制度间的衔接,建立健全广覆盖、更公平、可持续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立足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配套衔接。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供给格局。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制度安排,健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逐项明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软硬件设施条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分割、地区分割、行政层级分割,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向市民提供81项基本公共服务,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目标和服务项目。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的统筹衔接。建立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配套的支撑标准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
有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强化街道、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优化公共服务资源结构。合理规划布局基本公共服务网点,完善基层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与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应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可及。
专栏2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服务领域 | 服务内容及目标 | 服务项目 |
幼有所育 | 为城乡居民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保障城乡育龄人群身心健康;为儿童提供关爱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9项) |
学有所教 |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提供教育资助服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 |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免住宿费。(共10项) |
劳有所得 | 为全体劳动者就业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12项) |
病有所医 |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16项) |
老有所养 |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 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4项) |
住有所居 | 保障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 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3项) |
弱有所扶 | 为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15项) |
优军服务 保障 | 提供优待抚恤、集中供养等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 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4项) |
文体服务 保障 | 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文化体育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共8项) |
第三节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统筹用好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成本合理分担,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普惠性公共服务。落实跨部门综合审批指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活力和潜力。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为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公共服务。
促进价格普惠。按照保本微利、优质优价、节约资源、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引导供给主体提供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创新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普惠服务。健全价格调整机制,适时开展价格监管,及时公开披露企业运行等信息。
加强服务品牌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塑造代表性特色化服务品牌,保护传承“老字号”,开发打造“特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优质生活服务企业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
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优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丰富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
强化服务标准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完善生活服务地方标准,以标准化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健全生活服务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服务职业化发展。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抢抓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重大机遇,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公共服务保障资源布局,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示范区。
强化区域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争取布局区域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永川区域服务功能。充分把握重庆中心城区部分功能转移契机,扩大优质教育、卫生等资源供给。着力打造西部职教基地,推动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提质扩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西部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及技能支撑。加快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推进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渝西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建设,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
推动资源优化布局。推动公共服务资源空间布局更加均衡,城乡之间、老城新城之间公共服务布局更加优化。高水平规划建设科技生态城,打造成智慧城市新高地、生态城市新典范,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新区。推进新城区提档升级,提升环境品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加快人口和产业高效集聚,全面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打造宜居宜业的高品质新城区。推进老城有机更新,实施三年提质改造计划,深化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加快一批公园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文脉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充分彰显永川城市底蕴和魅力。
健全公共服务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消化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促进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制度一体设计、一体实施。
提升城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顺应人口流动趋势,补齐城区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服务设施能力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加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健全异地升学考试政策。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64.2万人,工伤保险达27.5万,失业保险参保达15.5万人。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多元化满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住房需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完善人钱、人地挂钩机制。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加大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完善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农村配套政策,让农民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大致相当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互联网+”教育,持续做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对口帮扶等工作。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镇街下沉。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提高乡村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整治排查农房安全隐患,动态消除农村危旧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流动服务等手段,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质量。
第三节推进成渝地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协同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增加保障项目,稳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开放和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协同互认,推进养老、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实现社会保障卡共享应用和异地办理。推进跨省市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完善户籍便捷迁移政策措施,推动居住证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将常住人口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信息共享、政策协同。
共享教育文化体育资源。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基地。积极争取举办“巴蜀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建设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行业、企业和院校。大力引进和新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推动职业院校提质扩容。构建“书香永川”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加强成渝体育赛事合作,共同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协商共办大型体育赛事,力争承办川渝高水平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推动医疗养老合作。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完善联防联控常态机制。推动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支持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区中医院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建成互联网医院,打造区域性远程会诊中心,实现会诊、联网挂号等远程医疗服务,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完善养老市场进入指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鼓励养老设施跨区域共建,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养融合。
加强毗邻地区共建共享。加强跨区域统筹协调,鼓励毗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公共服务标准,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为城乡居民就近享有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加快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体制机制,推动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功能平台建设,率先在公共服务规划统筹、政策协调、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鼓励建立跨区域职教集团(联盟),支持建设3个国家级、10个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项目20个,立项市级“双基地”建设项目30个;推进跨地区医师多点执业。
建设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高水平实现幼有善育。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加强妇产科、儿科等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创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重庆市首批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增强基层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完善妇幼三级诊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扩大产科、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保障母婴安全。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强化儿童预防接种和保健服务,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结构改善。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孕前保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完善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托幼一体、康育结合、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编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确保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幼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同步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托育服务设施。建成1所具有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或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
发展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建立健全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示范性公办托育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进家庭托育服务规范管理。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为家庭照护、隔代照料、互助式照护提供支持。
加强综合监管和示范带动。建立区、镇(街)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活动,争取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扎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免费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筛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加强儿童传染病防治,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3.7%,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5%左右,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儿童关爱保障服务。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及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服务水平。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觉,推进城市空间和设施适儿化,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专栏3 幼有所育重点工程
1. 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新建、改扩建一批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托位。建成1家以上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力争建成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2.困境儿童保障工程。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 |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为统领,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公平更充分更可及的教育服务,实现学有优教。
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计划,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争取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坚持保教结合,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丰富幼儿活动环境。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提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与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推进学区化管理和集团化办学,办好百姓身边每一所学校。持续做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对口帮扶等工作。着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定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提升精准资助水平。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布局规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持续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大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有序推进重点高中高初中分离办学。积极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普通高中实验室、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建设,扩大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实施第二期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普职融通。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成长新途径。
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教学校改扩建建设,加快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善适应特殊儿童体育艺术训练设施设备配置。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和医教结合,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覆盖面。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入学监测和专家评估制度,推进特殊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着力打造西部职教基地。优化职教空间布局,统筹产业、城市和职业院校布局与结构,推动产城校景一体建设;实施职教提质扩容工程,对标职业教育本科设置标准改善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城校互动、校企合作,推动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90%以上,鼓励开展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学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构建类型特色鲜明、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力争到2025年,西部职教基地建成区达20平方公里、院校20所、职教学生规模达20万人,使西部职教基地成为成就“工程师之城”、成渝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区、西部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行区、全国“产城职创”融合发展示范区。
推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大现有院校,推进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培育一批“双高”院校、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着力引进优质院校,引进一批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导产业高度契合的高水平院校。大力培育市级以上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设集实训与大赛功能于一体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基地。
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教融合与产业发展战略、园区建设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与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相呼应,与职业院校建设布局相衔接,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定期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探索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共建一批产业学院、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施职业院校“双导师”特聘计划和“双千双师”交流计划,支持校企共建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实施“巴蜀工匠2025”行动计划,培养一批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之星等高技能领军人才。
实施高等教育强校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支持重庆文理学院实施“申硕建大”计划,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高起点创建重庆技术大学,创新建设模式,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整合现有资源,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引进市内重点大学来永举办研究院或研究生院。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重点打造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类、智能制造类、材料类、文化创意类、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类等学科专业集群,积极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入选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到202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提高高等教育育人水平。坚持以本为本,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构建多方参与的本科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探索高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硕士贯通培养,构建产业人才培养新体系。深化协同育人,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落实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施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重庆文理学院牵头,组织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建成跨院校科研创新团队,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原创性或广阔产业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支持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基础研究创新、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校企联合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培高层次人才与教学科研团队,催生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1项,重庆市政府表彰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发展教育培训服务业。加大对重点群体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再就业、返乡创业等专项培训。强化服务乡村振兴系列的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送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培训下乡。丰富职业培训资源,开发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人力资源新需求的培训项目。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培训,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机制。
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完善区、镇(街)、社区(村)终身教育网络,加强镇(街)社区教育中心建设,促进学校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居民,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探索开展“学分银行”以及学分积累转换工作。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创建一批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优质网络课程。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加快推进“互联网+终身教育”平台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老年大学等各类公共教育机构的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迁建并办好老年大学,完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促进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深度融合。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民办学校的分类监管机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办学。加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义务学校整顿治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民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健全民办学校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严格监管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行为。推进民办学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进民办学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
专栏4 学有所教重点工程
1.基础教育重点项目:新建凤凰湖萱花中学、子庄中学、凤龙初中、旺龙湖小学、凤渝路小学、昌龙小学,改扩建永五中。新建昌东、白雪、凤龙、永师路等城区公办独立幼儿园,新建朱沱、何埂、青峰等农村中心幼儿园,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在城东科技生态城新建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改扩建文理附中学生食宿楼、卧龙中学综合楼、景圣中学学生宿舍楼、昌南中学综合楼、永九中新建综合楼、北山中学校舍维修工程,中山小学建设工程、汇龙小学综合楼、三官殿小学综合楼、红河小学新建综合楼、江永小学新建综合楼,上游小学老旧校舍拆建工程。 2.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扩建、迁建永川职教中心、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永川民进学校、重庆渝西卫生学校、智能工程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建设1所优质技工学校、4-5所市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培育1-2所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不少于12个高水平(一流、特色、骨干)专业(群),不少于15门精品课程。 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1个公共实训基地、N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3-5家。建设2-3个国家级、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继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失业风险,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高质量实现劳有厚得。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强财政、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优先支持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多的行业产业,加快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就在山城”等就业帮扶工程,多渠道分类帮扶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的帮扶力度。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健全联动机制,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建立退捕渔民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实施“巴渝工匠”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链,培育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机制,积极推进项目制培训工作。
优化就业环境。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设公平效率兼顾、激发就业活力的收入分配体系。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激励力度。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劳动关系治理制度和方法创新。
优化创业环境。制定更多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债券、股权等融资支持工具,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提高贷款便利度,完善创业投资生态链。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国家级和市级科研平台、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
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定期举办全区创新创业节、成渝双城经济圈创新创业邀请赛等活动,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打造创业型示范城市、创业就业镇(街)、创业就业村(社区)三级创业体系。实施创业孵化基地改造提升工程,争取新创建一批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取新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持续做强“永创汇”双创活动品牌。支持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鼓励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建好环重庆文理学院创新生态圈,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
引导激发创业积极性。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五年内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为2000名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试错机制,对创业失败者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建设现代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精准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支持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
建设永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建成集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为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升级创建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吸引30家以上人力资源企业入驻,服务能力达5万人以上,入园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亿元,辐射渝西、带动周边市区(县)。
搬迁建设永川区人力资源市场。规划面积2000平方米,升级建设功能完善、招聘智能、对接成渝双城人力资源市场,满足200家企业、2000余人进场招聘、求职和实时进行“线上”招聘对接,实现智能化招聘服务,辐射渝西地区,甚至成渝双城地区,建成永川零工市场,为劳动者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灵活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实施优质企业培育,推动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在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实施优质机构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就业的积极作用。“十四五”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达90家。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推进家政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家政进社区,建立“家政服务超市”,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
专栏5 劳有所得重点工程
1.“渝创渝新”创业促进就业工程。创建2个创业就业示范山村(街),建成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定期举办全区创新创业节等创新创业活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创新创业邀请赛等专项活动,每年遴选2–5个优质创业项目进行1对1跟踪扶持。 2.“就在山城”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专项帮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在90%以上;每年帮扶5000人登记失业人员、3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举办农民工历程巡礼展览,累计建成4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 3.“巴渝工匠”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巴渝工匠”计划,开展“巴渝工匠”创新发展聚集区试点区建设,积极争取承办“成渝双城”技能大赛,力争建设1个“智能+技能”人才孵化空间、1个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和1个市级集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市级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4.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围绕重点产业、新兴行业和紧缺技能工种,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做靓“永川技工”品牌。培养造就2名市级技能大师和10名市级技术能手”。 |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快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高水平实现病有良医。
提升区域防控能力。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推动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社区网络化疫情防控体系,织密织牢基层防控网。加强区疾控中心建设,完善装备设施配置,打造区域实验室,建成三级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合作,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
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健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指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全区信息互通、协调处置、标准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空-地”一体化急救水平,打造15分钟医疗急救圈。构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调用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探索建立常态化战略储备和定期轮换机制。强化跨区域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区域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建设覆盖渝西片区的公共卫生防治高地,建成投用平战结合的渝西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综合学科、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医疗机构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规范预检分诊管理。推进平战两用公共设施建设,确保具备快速转化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加强中西医结合,推动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基地依托医院,发挥好中医药疫情防控独特优势和作用。
构筑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母婴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提升老年医疗多病共治服务能力。完善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引导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完善职业病基层防护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及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康复医院和康复科建设。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医疗机构布局,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建设,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渝西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建成全市四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进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兴龙湖分院建设,推动全区三甲公立医院达4家。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增强疑难危重病诊治能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取建设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市内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以人才、技术等为纽带,加强优质医疗资源与基层医院的分工协作,探索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推开医共体“三通”建设,实现医共体“三通”建设全覆盖。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有序转诊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区域就诊率保持在93%以上。强化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创建成功6家以上一级甲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精品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4类主要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优化医疗服务质量。50%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美丽医院”建设标准,优化改善便民服务设施,增添“一老一小”和残疾人关怀设施,提升就医满意度。优化医护人员工作环境,提高医护人员积极性。完善质控体系,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增加护士配备,医护比达到1:1.3。加大临床药师培养力度,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到0.7人。开展处方医嘱审核,推行临床药师驻科服务,规范用药行为,建立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合理用药。推进医共体内统一药学服务,逐步探索医共体内统一药事管理。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开展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建设,推进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疾病防治基地建设,争取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提档升级10家中医馆,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中医综合服务区全覆盖,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开展中西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争取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发展中医特色专科医院、门诊部和诊所,鼓励连锁经营。
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开展中医优势病种防治研究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建成区域中医药康复中心。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实现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全覆盖。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实施“巴渝岐黄工程”,积极参与“重庆市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建设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推进中医新药创制研究。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特色技艺及地方特色中医药流派的整理和活态传承。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群众性活动。鼓励建设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非遗馆等公益设施。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医院运营管理组织架构,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养引进和评级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好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稳步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六项投入政策。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定,逐步扩大带量采购范围。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持续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建立短缺药品储备、调整机制。探索完善耗材交易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工作。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逐步覆盖医保目录全部药品。完善集中采购医保资金预算管理和结余留用核定办法。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挂网价、交易价、支付价“三价合一”。
优化多元社会办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举办高水平、差异化、规模化的儿童、妇产、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院与公办医院开展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或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或专科诊所。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办医质量水平。
拓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支持发展中医药养生游,支持旅游与药膳健康养生产品、中医药文化体验、中医药保健养生等中医药康养业态融合,建设1-2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质效,推广全生命周期分级式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向个性化、专业化、智慧化发展。支持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支持发展以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
专栏6 病有所医重点工程
1.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缺口,建成三级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推动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妇科、产科、生殖医学科、儿科、脾胃病科、心血管科、肾脏病科等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水平。 3. 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区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医院、区集嫒医院(区儿童医院)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创建工作。 4. 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支持部分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探索普惠性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新路径。 5.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提升中医疫病防治能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设区域特色中医药流派传承工作室1-3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10个。 |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颐养。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下,建立健全全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普惠均等、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将“老有所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将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
全面推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评估制度能够落地落实。整合养老服务机构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动建设2—3个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补贴的依据。建立健全公共养老服务领域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成效等第三方专业评估力度。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整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效能,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满足多元化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机制,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要应养尽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规模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建民营运营的监督指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家政维修、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带薪护理假、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措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严格落实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类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适老化、适用化程度。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承担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以及其他辅助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探索建设小区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升级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构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养老服务点”的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加强设施保障,确保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都有养老服务设施。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丰富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培育和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为老服务资源,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注重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巡视。依托全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链接运用信息平台和智能设备,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效能。大力发展家庭照护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明确区、镇街、村社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镇街对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服务指导、资源整合等职能作用。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职责任务、人员配备、服务规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强化规范运营。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和奖补制度,推动设施可持续、高质量运营。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以及“中心带站”运营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连锁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多点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2—3个社区养老服务知名品牌。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镇街、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推进镇街敬老院提档升级和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完善村级互助养老点功能,凸显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加强对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镇街敬老院、镇级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配置,统筹用好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对村级互助点专兼职人员配置。支持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社会老年人。发挥镇级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形成中心与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系统。
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分类发展特色可持续的助老服务。探索“集中互助照护”服务模式,为居家特困人员、无人照料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幸福家园”。积极探索邻里互助、慈善超市、一对一帮扶、流动服务、“三社联动”等机制,整合资源为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助医、康复护理、家政维修、助乐、流动助浴等服务。
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到2025年,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公立医院资源丰富地区积极稳妥将部分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强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产品应用,推动居家社区互动式智慧健康养老平台应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建立一批智慧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完善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养老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加强跟踪研究和督促指导,适时进行效果评估。优化对老年用品产业的金融服务。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加强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共享,为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各级涉老政府部门提供养老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公益服务并链接市场服务。加强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以社区为平台、需求为指引、居家为终端,提高数字服务决策、综合监管、供需对接的能力,促进养老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实现养老服务数字化新飞跃。引导有条件的居家社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院、智慧社区等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就便养老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智慧养老平台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闲置资源和服务能力最大化利用,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建立老年服务、老年用品专业市场的网络交易平台。
专栏7 老有所养重点工程
1.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程。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摸底综合评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精准度。 2.普惠性养老工程。建设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所,升级改造镇街敬老院22所,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7所,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6所,设置社区养老服务站55个,村级互助养老点207个,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启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等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机构5个以上;支持普惠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1个以上;支持普惠性旅居养老服务机构1个以上。 3.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启动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示范升级工程,将永川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打造成为全国失能残疾人标准化的专业示范供养机构、全区大学生志愿者基地、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基地、爱心教育基地、社工服务基地等。着力推动医养机构和康养小镇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供给,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和成渝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到2025年,支持社会资本在茶山竹海、石笋山、卫星湖等旅游景区建成医养、康养融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 4.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5.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工程。分3期建成永川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云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摸底综合评估20万人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60万条。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上门式”的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6.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质工程。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基本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利用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建立应用推广中心,开展产品展示、技术指导、服务培训和产销对接等活动。 7.养老服务安全信息化监管工程。依托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加强大数据云联网应用,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系统,建立定期检查和委托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和风险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救援检测等智能化身体监测设备。 |
第十章完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补齐租赁住房短板,优化住房市场供应结构,高水平实现住有宜居。
第一节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分类实施保障。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统筹人才住房的筹集、分配和运营管理。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以盘活存量为主、少量新增为辅,多渠道筹集房源,多元化培育住房租赁供应主体。鼓励居民家庭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重点在轨道站点、商务办公区、产业园区、校区和院区(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房出租经营,重点发展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探索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工作。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标准,科学划定改造范围并分类实施,做好“边、散、远、少”棚户房改造,重点做好D级危房搬离整治工作。依法依规筹集棚改资金,拓宽棚改融资渠道,发挥好资金效益。扎实做好棚户区居民补偿安置工作,加强棚改安置住房筹集使用,同步完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确保居民及时安置。探索棚户区改造新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第二节提高住房宜居水平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更加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社区服务提升,着力推进解决加装电梯、停车、消防、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清单,落实基础类改造内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管理服务短板,着力打造“完整社区”。
补齐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短板。以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整合有效政策和资源,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智慧小区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统筹实施垃圾分类、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公共厕所建设、公共停车场和步行系统建设等民生实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千村宜居”计划,开展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常住人口200户或者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传统村落特色和乡村风貌保护。
促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实施,优化土地供应。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指导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专栏8 住有所居重点工程
1.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持续攻坚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区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约0.24万户。 |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水平实现弱有众扶。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对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研究划转的国有资本收益充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和办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相关政策。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统一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统一的待遇保障清单制度,提升门诊共济保障能力,逐步缩小保障水平差距。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付费制度,促进医药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起适应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发展趋势、公平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大力推进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按照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社区、机构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
第二节健全社会救助与福利体系
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稳步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完善低保渐退制度。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加强急难社会救助,持续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落实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到2025年底,力争全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
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完善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格局。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运营水平,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政策,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和家庭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培育一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标杆机构,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底,80%以上镇(街)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发展现代慈善事业。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更好参与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重点的基本民生保障;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做强慈善事业品牌,推动发展枢纽型慈善组织,引导慈善组织和慈善力量对接重大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部署,重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底,慈善捐赠接受金额达到0.5亿元。
第三节关心关爱重点群体发展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提升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女性素质,促进就业性别平等。完善留守妇女、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战略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大力发展青少年事业,统筹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基(营)地,深化“青少年之家”建设。建设一批青少年健康关爱示范基地,推广青少年健康夏令营活动。
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衔接。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安置就业,多渠道多形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快推进“渝馨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继续打造好永川区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专栏9 弱有所扶重点工程
1.儿童福利福利服务提升工程。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持续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健全教育保障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介入工作,引导专业法律从业者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援助。 2.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监护照料和关爱服务。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站新建工程,进一步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 4.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中心城区外的镇各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覆盖率达到100%;5万人以上的镇街各建设1个殡仪服务站。 5.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民政领域精神卫生福利设施1所,升级改造现有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
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大力扶持就业创业,健全抚恤优待保障体系,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节加大退役军人安置力度
畅通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建立从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归集专项岗位用于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制度。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资源,按规定落实军队转业军官编制保障,畅通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渠道。鼓励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国有企业工作。加强与在渝在永中央企业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协调衔接,鼓励、引导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安置。
调整优化退役军人安置方式。推行考试考核、网上双选、积分选岗、指令性分配等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加强安置监督,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主要采取考核赋分、积分选岗办法进行安置。推行“直通车”安置,对符合条件转业军官,可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工作需要、岗位要求等,对口安置到相应岗位。
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完善退役军人安置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各项安置政策,提高安置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落实安排转业军官增加的职级职数实行单列、专用。强化安置岗位和安置任务匹配度,建立区级统筹调剂安置任务机制。督促用人单位缩短安置周期,及时安排退役军人上岗,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接续相关保险,落实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第二节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加强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学历教育入学优待政策,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行动。试行退役军人“学分银行”制度,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制定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制度。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推动学历教育、技能实训、就业见习、创业孵化“四位一体”融合发展。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推动军地职业技能证书相衔接,推动职业资格互认。
促进多渠道就业。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每年安排一定指标,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公务员。落实企业招用退役军人优惠政策,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将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通过安置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保持困难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完善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资助、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制订创业补贴政策。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工作,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和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平台。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创业项目与创业政策、创业导师、创业资本有效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节提高优待抚恤服务水平
提升抚恤优待水平。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建立公平规范、统筹平衡、待遇贡献一致的抚恤优待政策体系。按照全市统一的优待目录清单制度,落实优待政策。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探索协议合作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提供更加丰富的社会优待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人公墓、烈士纪念园等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优抚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加强集中供养服务。落实集中供养政策规定,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为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等服务。加快推进优抚医院建设,秉持姓军为“兵”宗旨,服务国防军队建设,服务备战打仗、服务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积极推进光荣院建设,发挥光荣院“养”的职能,为国家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提供供养、优惠服务。综合利用优抚事业单位、社会医疗和养老机构,为分散供养和其他残疾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将优抚医院纳入国家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将光荣院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
强化精神褒奖和荣誉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保障并重,定期进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表彰奖励,邀请参加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有序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修缮,按照《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推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建设,健全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机制。稳步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重要阵地作用,完善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体系,开展英烈纪念活动和红色教育。将烈士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党史、地方志,强化英雄烈士荣誉和保护。
专栏10 优军服务保障重点工程
1.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全区15处以上烈士纪念设施项目。 2.军人公墓。按照安葬数量需求,稳步推进军人公墓建设。 3.优抚医院、光荣院。依托现有医院资源,积极推进光荣院、优抚医院建设,强化医养结合功能和长期照护能力建设。 |
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保基本、提品质、促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文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第一节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发展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完善公共文化阵地网络,规划建设一批地标性文化设施,推动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建设,打造一批体现现代化、地域特色的城市人文地标。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档案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健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
开展文化惠民服务。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常态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服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推动“书香永川”“成渝地·巴蜀情”文化品牌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免费开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一村一品”文化活动品牌。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考古中国”巴蜀文明进程研究,进一步理清永川历史文脉。加强历史文化遗迹、名镇名村、历史风貌街区等保护与利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
繁荣文艺创作展演。积极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群众文艺精品。探索互联网新媒体对文化艺术创作和展示的新途径。制定推出鼓励演出的政策措施,强力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积极举办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展演活动。鼓励文艺院团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积极承担区级重大主题创作演出任务。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持续优化事业体制院团和已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的国有文艺院团的运行机制,提升院团综合实力,鼓励创作更多高水准舞台艺术佳作。加快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引导演出院线(剧场)和演出院团进行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加快智慧广电创新发展。发展“智慧广电+公共服务”,提升广播电视传播力和公共服务承载力。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全市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区融媒体中心,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提升4K、8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能力,改善内容消费体验。实施媒体融合舆论引导能力创新工程,提升全区融合媒体舆论引导水平和主流媒体传播效能。加强内容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优质内容精品和服务品牌。推进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百佳精品”建设。持续办好永川电视台、永川综合广播、渝西都市报等传统媒体,做精永川头条、永川发布等数字媒体。完善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新型消费模式。
第二节开展全民健身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统筹体育设施布局,加快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及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开放共享。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建筑屋顶等建设一批体育健身场地,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规划建设具备“承办全国综合性体育赛事”体育场馆设施,全面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有序推动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到2025年,新建一批镇(街)健身广场、智慧健身长廊、市民健身房、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新建体育公园2个、健身步道360公里、社会足球场8片、群众滑冰场1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着名赛事品牌,做大做精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提升永川国际女足锦标赛、国际壁球精英赛、永川马拉松赛、茶山竹海定向越野赛事等赛事影响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市民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新年登高、大众冰雪季等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等主题示范活动。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三大球、三小球、路跑、水上运动、自行车、棋牌、武术等运动项目,进一步推广普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第三节促进多业态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办好永川国际茶文化旅游节、棠城之秋艺术节、“未来之光”数字文创博览会、世界竹建筑艺术双年展。引进培育一批数字文创企业,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建设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国家级文创产业园。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全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传统演艺、印刷出版、娱乐服务、艺术品交易等传统文化产业。鼓励发展数字动漫、创意策划、游戏娱乐、服装设计、非遗体验展示、文创产品开发、设计咨询等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数字+文创”相关产业,充分发挥数字文创产业园优势,规划建设10个实景影棚,力争永川域内每年出品或制作10部原创影视和动漫项目,孵化爱奇艺生态企业10家,孵化制作一批IP作品。到202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成为主城都市区文化产业高地。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培育体育市场主体,扩大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设立体育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和培育科技含量高、综合附加值高制造企业。加快发展体育服务业,围绕重庆建成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目标,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为引领的产业体系。加强体旅融合发展,重点建设黄瓜山户外体育旅游示范区、茶山竹海定向越野基地、卫星湖水上运动基地、西部欢乐城片区体育旅游综合体,打造茶山竹海-西部欢乐城-黄瓜山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发展以运动项目为核心内容的电子竞技、体育动漫、体育游戏、体育电影等新兴产业,培养一批体育文化融合发展企业。大力推动夜间体育、假日体育、房车露营、体育用品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足球城市建设,升级打造金牌赛事,提升行业知名度。
推动旅游服务业发展。强化“文化引领、全域旅游、多元融合、主客共享”理念,深入实施产城景融合发展战略,顺应和引导后疫情时代消费新需求,按照“一核两翼多点”构建快旅漫游产品及服务体系,做强乐和乐都城市文旅集聚核,重塑茶山竹海,盘活松溉古镇,焕新乡村游乐,塑造“双城会客厅西部欢乐城”城市旅游形象,加快把永川打造成重庆旅游新亮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全区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
专栏11 文体服务保障重点工程
2.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加快推进松溉古镇保护与开发、汉东城遗址公园、板桥风雨廊街、石龙山摩崖石刻保护与开发、茶山竹海景区文物遗存保护与开发等项目。完成板桥劝学所旧址修缮与展陈、刘安恭故居修缮与展陈、聂荣臻母校旧址修缮与展陈、朱沱党史教育基地建设。建设永川豆豉非遗体验园、永川川剧艺术展陈馆。 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永川奥体中心,建设户外运动设施、永川区体育公园群、社会足球场、永川区青少年体校、国家壁球训练基地、永川城乡健身步道、重庆茶山竹海景区登山健身步道。 |
紧扣服务设施布局、生产供给、服务享有、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科学谋划,改革创新,系统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第一节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引导事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盘活用好沉淀事业编制资源,加大对人口集中流入地统筹协调力度,缓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编制紧缺问题。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放开放宽准入限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政策措施,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力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广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公共服务需求,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分布、区域分布、行业分布。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完善培育扶持、激励保障措施,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环境。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公共服务,进一步明确参与领域和条件,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支持参与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壮大产业集团、做大做强品牌,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大对承担公益类业务的国有资本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资金支持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的规模,重点支持国有经济从事非营利性或微利活动。
第二节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改革
推进公共服务新技术创新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平等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供给,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地区。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智慧医疗、智慧文体、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渝教云”“渝康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推进智慧校园、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就业等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加快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在线课堂建设,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精准推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加大互联网医院建设力度,大力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诊疗、护理、药事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上级下级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全流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VR全景等多种方式实现数字公共文化资源无差别、无门槛服务。创新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模式和产品,发挥市场主体资金、数据、技术、人才优势,激发公共服务市场创新活力。
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互通。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加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实现公共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在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
第三节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机制
强化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积极做好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按照市级有关适当上移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要求,配合做好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等相关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力度。加强对普惠性公共服务的支持,优先支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结构,优先保障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夯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严格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探索成本分担和跨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资源(钱)随人走”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机制。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向我区倾斜。完善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等方式,为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逐步实现由政府或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入竞争机制,明确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实行竞争择优、费随事转。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购买流程和购买服务评估机制,规范公开公共服务购买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积极稳妥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社会第三方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资源市场,积极探索人才服务新模式,持续增加从业人员数量,促进公共服务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鼓励职业院校加强家政、托育、养老等学科专业建设,扩大招生规模。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加大自主分配力度。探索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办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完善基层人员工资、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快农村公共服务和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保障设施用地需求。按照规划发展需要,编制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综合平衡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用地规模,促进集约用地。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房屋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
优化公共服务市场供给环境。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简化审批程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跨地区合作,鼓励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提供者跨地区参与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等高品质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督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第十五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
第一节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共服务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党对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二节强化组织协调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府主导,强化规划意识,细化规划任务,明确实施责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重点改革、重点项目有效落实。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研究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化常态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规划细化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实施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深化政策解读,强化宣传引导,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定期分领域开展公共服务发展情况监测评估,确保本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我区“十四五”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重大项目衔接统筹,实现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标准等要审慎研究论证,确保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积极在公共服务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体制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分步推广实施。
第三节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综合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筹布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分别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和流程等具体标准,推动城乡、区域之间标准衔接。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加强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失信惩戒或依法强制退出等措施。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动态调整修订、监督考核机制,将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加大督查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落实与推进。建立科学化、体系化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加强对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的有效评估监管,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鼓励多方参与和第三方评估,开展定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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