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永发改委〔2018〕225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镇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2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发改标〔2018〕7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18〕1471号)等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为抓好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标对表国家、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上述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发包,不得利用划分标段、拆分合同包等方式规避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发包。
2018年5月31日前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执行。2018年6月1日起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2018年6月6日起,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按照《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执行。
国有资金投资的非必须招标项目,应当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随机抽取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18〕30号)规定进行发包。
二、依法实施农村公路、扶贫等涉农项目建设
各镇街、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农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依法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
各镇街、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涉农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涉农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同承包人,不得以划分标段、拆分为多个合同包或者缩减合同规模标准等方式规避招标,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涉农项目以非必须招标项目随机抽取等方式进行发包。
区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农项目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和协助各镇街、有关项目法人开展涉农项目的规划、储备和申报工作,为涉农项目审批提供快捷服务。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农项目监管,加大对划分标段、拆分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各镇街、项目法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涉农项目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有关
2.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18〕1471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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