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129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委〔2018〕17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茶山竹海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收费 | 有效性: |
永发改委〔2018〕177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茶山竹海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重庆茶山竹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价〔2018〕131号)和重庆市物价局统一部署,结合茶山竹海景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降低茶山竹海景区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茶山竹海景区门票价格由54元/人次降为38 元/人次。
二、换乘观光车票价30元/人,一人一票,当日有效,可凭有效车票在景区内任何景点车站无限制次数上下车。购买全价门票、半价门票、年票以及团体票的游客不收换乘观光车票价;免门票的游客执行15元/人次换乘观光车优惠票价。
二、景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景区门票价格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三、景区可结合自身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 。 景区自行开展的优惠或促销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委报备 , 并向社会公布。
四、景区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 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其优惠政策以及 12358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降价后的新标准从 10月1 日起执行 。永发改委〔2014〕13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