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两路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2〕167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两路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永川区两路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两路口水库位于永川区仙龙镇金石村,所在河流属长江流域圣水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场镇供水为主,兼养殖、防洪于一体的小(1)型骨干水利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213km2,正常蓄水位355.93m,正常库容136万m3,总库容220万m3。
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附属设施等组成。
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359.24m,坝顶宽4.0m,坝轴线长115m;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坝肩,为开敞正槽式溢洪道,堰顶高程355.93m,溢流净宽10.6m;放水设施为两处石质卧涵管。
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且已通过三类坝鉴定成果核查,同意对该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二、工程除险加固条件
(一)水文
基本同意选取的洪水标准、设计洪水计算成果。坝址处3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69.03m3/s,3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109.16m3/s。
(二)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水库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坝址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坝枢工程地质主要问题评价结论及处理建议,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和岩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三、工程除险加固设计
基本同意确定的工程等级、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一)工程等级及主要参数
基本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二)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除险加固措施方案及整治设计。
(1)大坝
1、防浪墙:拆除原砖砌防浪墙,新建1.2m高C25钢筋砼防浪墙,防浪墙墙顶高程360.44m,总长140m。
2、大坝防渗:沿坝轴线布置一排帷幕灌浆孔,对坝基、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同时利用帷幕灌浆孔对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帷幕灌浆向左右岸分别延伸21m、44m,孔距2.0m,灌浆深度至相对不透水层10Lu线以下5m。
(2)溢洪道
清除消力池及出水渠内淤积物。
(3)放水设施
同意拆除原放水卧管,新建放水竖井与涵管连接,竖井为圆形C25钢筋砼结构,内径4.0m,壁厚0.8m,高14.87m。设计放水流量0.2m3/s,采用钢管分两层取水,钢管直径500mm,设置电动工作闸阀及检修闸阀。竖井设置工作桥与岸边搭接,桥面高程359.24m,宽2.5m,长55.2m,工作桥两侧增设栏杆。
增设DN500放水钢管(壁厚10mm),管道沿原涵管敷设至涵管出口处,管道总长112m。
(4)附属设施
大坝左岸新建管理房,建筑面积100m2,建基面高程362.00m。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同意导流标准、时段和导流方式。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工期6个月。
五、工程投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352.9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28.13万元,基本预备费16.41万元,其他部分投资8.42万元。具体以区发改委审批为准。
六、其他
(一)请你单位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