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推进重大项目调度,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监察室)、综合规划科、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办公室、行政审批科(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产业经济科(节能减排科、节能监察中心)、社会事业科、物价管理科,派出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物价检查所),发改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永川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单位有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33名;招投标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1.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92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92万元,比2017年增加90.4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永川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划归发改委,增加事业编制人员10人;二是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调标、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高出部份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8万元,比2017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职责划归发改委新增全区招投标活动管理经费、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8年区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能源生产管理、价格监测认证及政府投资管理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7.97万元,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5.97万元,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继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1.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51万元,增长11.47%,增长原因是永川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划归发改委,增加事业编制人员10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8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永川区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