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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委托评估咨询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1-06-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做好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拟建立重庆市永川政务信息化项目委托评咨询机构库,现公开征集信息化领域评估咨询机构,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机构数量

        拟征集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委托评咨询机构3家。

        二、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要求

        评估咨询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机构应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机构应从事信息技术有关行业,在信息化规划与咨询、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网络与通信工程、视频联网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信息系统运维、软件造价等领域有所专长;

        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指导有关信息化行业组织或省级及以上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评定的信息化工程领域咨询、软件造价、审计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熟悉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整体思路、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工作;

        4.机构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成功备案,备案咨询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5.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能清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具备较强的信息化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必备的办公和举办会议的场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制度;

        8.具备较强的评估咨询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对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评估需求在72小时以内提交评估报告

        9.具有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清单评估、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评估、项目后评估或审计、软件造价评估方面经验;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评估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已纳入清单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评估工作,主要对项目建设方案、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路线、软硬件配置、云服务需求、管理机制、数据共享开放、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二)项目后评估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建设和运维项目的运行效率、使用效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等情况进行后评估。对未实现批复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计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评估

        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初步设计评估计费参照永川区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计费标准执行。

        (二)项目后评估

        项目后评估费用根据评估项目情况商定。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1.服务期:投标人入选后纳入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估咨询机构管理,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对入选的评估咨询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淘汰,并定期补征。

        2.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指定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二)支付方式及标准

        入选的评估咨询机构,实施完成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单位的服务项目后,服务费用参照《重庆市信息化项目评估咨询计费标准》,商定支付。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含)万元

        以下

        500-700(含)万元

        700-1000(含)万元

        1000-5000(含)万元

        5000万元以上

        政务信息化项目

        技术方案审核评估

        清单量工程造价(%)

        0.70

        0.60

        0.50

        0.40

        0.35

        收费调整系数

        0.5

        0.45

        0.4

        0.35

        0.3

        例如: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计费如下:500×0.7%×0.5+(700-500)×0.6%×0.45+(1000-700)×0.5%×0.4+(5000-1000)×0.4%×0.35+(7000-5000)×0.35%×0.3=10.59万元。

        (三)知识产权

        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评估机构提供的任何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评估机构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资格审查及评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

        由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

        机构应从事信息技术有关行业,在信息化规划与咨询、软件系统开发、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信息与网络安全、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网络与通信工程、视频联网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信息系统运维、软件造价等领域有所专长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或国家相关部门指导有关信息化行业组织或省级及以上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评定的信息化工程领域咨询、软件造价、审计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熟悉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整体思路、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工作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机构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成功备案,备案咨询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能清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提供承诺书

        7

        具备较强的信息化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必备的办公和举办会议的场所,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审查制度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具备较强的评估咨询服务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对重庆市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单位的需求在24小时以内提交评估咨询工作方案

        提供承诺书

        9

        具有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清单评估、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评估、项目后评估或审计、软件造价评估方面经验

        /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评选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

        综合评分法,是指提供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选因素的量化指标评选得分最高的机构为入选候选机构的评选方法。机构总得分为机构实力、工作经验、专业团队、本地化服务能力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按实得分从高到低选取。

        (三)评选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人资质(信)(10%)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成功备案,备案咨询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或省级及以上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的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书或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证书,得10分。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工作经验(30%)

        投标人2017年至今实施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评估或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估咨询(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评估)或政务信息化项目审计(结算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或项目后评估案例。

        提供5个案例得15分,每增加1个加3分,最高30分。

        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专业团队(30%)

        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1.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以上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有1个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师(投资)证书(登记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得0分。

        2.技术负责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以上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或具备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证书,有1个得3分,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审计师证书或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得0分。

        3.团队成员:

        拟派团队成员具有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或省级及以上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的软件及信息化工程造价评估师证书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审计师证书或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及以上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高级职称证书(专业为计算机)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满足10人,得15分,每增加1人加2分,总分30分。

        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团队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算。原件备查。

        4

        实施方案(20%)

        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中各项要求的理解并提供咨询实施方案

        1.提供针对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现状理解及举措进行分析方案,思路清晰可行合理。优秀得12分,良好得9分,差得3分,不提供此项得0分。总分12分。

        2.提供针对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的咨询方法、咨询流程、咨询团队、咨询工具、质量与进度保障机制、措施方案是否合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差得2分,不提供此项得0分。总分8分。注:合理是指实施方案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提供咨询实施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本地化服务能力(10%)

        在重庆注册公司或在重庆注册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长驻人员满足上述“专业团队”中相关职称或资格条件的不少于10人),得5分,总分5分。

        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会议室现场照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提供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渝注册分支机构的另提供长驻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可以在永川注册公司或注册分支机构的,得5分,总分5分。

        提供承诺书。

        (四)选定程序

        1.征集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征集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由征集单位集体研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机构。

        2.入选机构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官网上公告入选结果。入选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入选机构拒绝与征集人签订合同或在入选结果公告期内有投诉举报的,征集人可以调整入选机构。

        4.确定入选机构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入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选机构提交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和入选机构提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八、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即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1.2乙方即入选机构。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征集文件和提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付款

        2.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3付款方法:同本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3.索赔

        凡因乙方原因出现差错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或其他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4.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合同争议的解决

        5.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5.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征集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7.合同生效及其它

        7.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7.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7.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7.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7.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九、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机构报名的方式请有意参与的各机构将第三方登记表电子版和根据评价标准应提供的材料2021630日前报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

        联系人:周益;联系电话:49876646

        附件:永川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估咨询机构登记表

        重庆市永川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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