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公用、园林、环卫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公用、园林、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根据区政府资金计划,负责编制下达全区市政维护、公用、园林、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
负责组织市政维护、公用、园林、环卫的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
主管本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河道和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维护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依法审批的行政管理、组织或参与市政设施改造、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区河道、城区照明、灯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节配套绿化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主管本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停车场、洗车场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主管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行使有关监察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指导镇、街道办事处的市政管理工作。
承办区委、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市政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党建办、公用事业科、市政设施和绿化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和财务审计科。
市政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市政管理监察执法支队、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2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22.9万元,比2016年增加22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6.3万元,比2016年增加279.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增资、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上年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106.6万元,比2016年增加20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新城中央片区移交我局管理,增加该片区2017年管护经费34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市政工程款(竣工项目清算资金)、污水管网及化粪池监控系统运行、广场维护及节日氛围营造、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部分D级桥梁加固维修整治、南大街新泰路建设,路灯电费,市政设施日常及专项养护维修、公园及道路绿化管护、城区清扫保洁作业,环卫车辆运行维护,垃圾处理场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河道清漂等项目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万元,支出比2016年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临江河、小安溪河、九龙河沿线及次流河道清漂作业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9万元,比2016年减少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2016年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机关及市政监察执法支队进行公务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交通补贴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52.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06.6万元。
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