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 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有效性: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7号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自3月17日以来,我区已在重点区域范围内完成三轮核酸检测,基本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风险总体可控。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校分指挥部和市教委永川区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研究,请各院校近期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注意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校园管理参照管控区要求,做到人不离校、严禁聚集。
(一)学生原则不出校门,实习实训学生暂不返校。
(二)教师按照家校“两点一线”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不离永,确需离永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物业、食堂等后勤人员和快递、物资配送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前提下,可进入学校进行服务,但要尽量避免与师生直接接触。
(四)其余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入校园。
所有进出校门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二、进一步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消杀等工作,做好快递物品、冷链物资消杀工作。
三、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限流措施,近期暂停举办运动会、讲座、沙龙等聚集性活动。
四、各院校在卫生副校长的指导下,做好师生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坚决防范各类极端事件发生;紧盯涉疫敏感舆情动向,维护教育大局稳定。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