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25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关于印发在永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和核酸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有效性: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9号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关于印发在永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和核酸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在永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和核酸抽检工作方案》已经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永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和核酸抽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切实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大中专院校内发生、扩散和蔓延,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区大中专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正元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委、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卫星湖街道办事处、陈食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快速、务实、有效的校地联防联控工作体系,分类分级督促大中专院校落实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健康管理、健康监测、日常管理、教育引导、疫苗接种、应急演练、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为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督查督导组六个专项工作组,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区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并开展督导检查。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各专项工作组履行职责,督促工作进度,收集汇总各专项工作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按要求定期向领导小组及区委、区政府报告;负责起草在永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等综合性文件,撰写疫情防控综合性报告、材料,承办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等;做好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疫情防控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教委、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街道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指导督促院校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强化疫情防控制度建设;统筹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疫情防控组:负责贯彻落实和转发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文件,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制定疫情防控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大中专院校落实好日常健康监测、人员排查,及时收集、统计、上报院校疫情防控日常监测有关数据信息;指导、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做好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制定细化疫苗接种工作措施,协调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各院校疫苗接种点及时间安排计划;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数据信息,协调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等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院校负责制定和细化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综合协调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事项,协调做好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统筹开展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联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院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流入监管;联系区卫生健康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校医及保健教师培训;协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现场调查、检测、卫生监督等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现场预防控制措施。
3.现场处置组:负责指导督促院校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强化门岗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进校管控要求,督促落实校内聚集性活动管理措施;指导督促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演练工作,不断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指导督促院校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加强校园保安、校车驾驶员、宿管人员等的防疫知识培训;联络区公安局和区交通局做好紧急情况下现场封锁、秩序维护、车辆调度、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维持采样点秩序;联络区委政法委做好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通过“1+6”行动模式,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杜绝小摊贩、培训机构等违规经营;联络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院校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排查追踪,协助相关单位落实居家观察和隔离管控措施;联络区信访办统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做好院校相关信访接访。
4.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及紧急情况下防疫物资、医疗救治、疫情控制、大规模核酸检测等工作经费保障,做好各类防疫物资储备保障、防疫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预警;负责动态掌握院校日常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指导督促院校规范储存防疫物资,定期清理、规范处置过期物品;指导督促院校做好“三室一区”(医务室、校内隔离观察室、校门口临时观察室、隔离区)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疫必需品;指导督促院校实施通风设施设备改造,设置分类垃圾箱(桶),增设关键区域水龙头,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用品;联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因疫情变化可能引起的市场价格波动,做好紧急情况下医疗物资、器械设备、食品、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储备、采购、供应和物资分发工作。
5.宣传教育组:负责督促各大中专院校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编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加教职员工和学生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负责指导家校共育,通过社区教育、团队活动等,指导家长培养、监督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紧急情况下教育教学活动预案,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做好健康科普知识的传播工作,强化教师群、家长群管理,积极正确宣传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做好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风险研判和面对社会公众的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6.工作督导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大中专院校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督促落实机关干部包校疫情防控责任制,组织开展院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及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负责上级和其他单位调研督查点位的专项督查指导;加强对院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考核通报,对防控工作不力、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责。
(三)各大中专院校职责
各院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和完善本校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院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新冠肺炎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院校新冠肺炎防控及核酸检测组织;保障新冠肺炎防控所必需的场所、设施、人员等;院校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启动疫情防控三级响应。重庆市内实现动态清零,但市外仍然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启动疫情防控三级响应。
1.高新区管委会
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在永大中专院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一是严格校园防控措施。禁止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以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查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二是落实晨午(晚)检制度。由辅导员或其他指定教师每天早晨对在校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有住校生的院校还应做好晚检工作。发现学生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时,立即告知院校疫情报告人,院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班级要有晨(晚)检记录本,院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记录本。
三是做好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辅导员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院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院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主动掩住口鼻等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要注重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五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院校领导、到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到所在地社区、到高新区管委会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院校疫情报告人应视情况立即报告。
(1)师生自查或门岗排查发现校内师生员工渝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限制出行,并就地管控,同时向所在地社区报告,按社区管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师生体温≥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联系送医。诊断为传染病的,立即向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社区报告,按传染病处置流程办理。
(3)师生中排查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立即向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社区和高新区管委会报告。
(二)启动疫情防控二级响应。重庆市内其他区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启动疫情防控二级响应,各单位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在永大中专院校做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学校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召开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疫情防控办、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后勤处、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落实专人每日进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发现疑似病例或特殊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报备,确保信息报送渠道24小时畅通。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校门管理,要求所有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按照家、校“两点一线”进行管理;实行错时、错峰就餐,设置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岗,对食堂、超市等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立即对校园进行清洁、通风、消毒,并对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办公室以及其他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消杀;在疫情未解除期间,做好校内人员的管控,规范佩戴口罩,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限流措施,减少聚集和人员流动。
三是加强健康管理。各院校立即对院校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对在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管理,落实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来(返)永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排查;分别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并对其健康档案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对所涉范围内动态更新中发现的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流调工作,及时追踪排查院校师生员工中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配合区疾控中心、区公安局、区委政法委做好密接和次密接人员隔离、健康监测管理。
四是加强核酸检测。针对摸排出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红码、黄码人员和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核酸检测,并按社区相关管控措施进行隔离;针对其他在校师生员工进行定期抽检。
五是加强应急准备。配备半个月以上的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物资器材,为可能发生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师生集中隔离管理、人员救治做好充足的人员、物资、环境准备。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院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时刻关注网络舆情,针对部分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恐慌、烦躁情绪,要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及时将官方信息第一时间宣传到位,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安排专业人员对师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三)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永川区内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各单位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由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牵头,统筹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在永大中专院校做好紧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一是实施校园封闭管理。要求所有在校学生、在校内居住的教师和食堂人员禁止外出,保洁、保安等其他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出校门;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工,原则不得返校,采取网课形式授课;负责院校生活、防疫物资采购的人员要凭出入证,并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校,进校后原则上禁止与师生直接接触,校园居民区尽可能实行物理隔离,居民区内居住的非本校教职工不得进入学校教育教学区。
二是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摸清所有在校师生员工、校内居民底数,配备1个月以上的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物资器材,做好充足的人员、物资、环境准备,并有序组织3轮以上全员核酸检测。
三是实施线上教育教学。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教委同意后采取局部或全部停课措施,各院校采取线上教学形式授课,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常态的同时,通过家庭教育与引导,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管理。
(四)开展常态化核酸抽检
各院校要根据市教委关于常态化核酸抽检的统一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核酸抽检工作。
1.抽检范围及频次
抽检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实行“定期抽检、分批轮检、应检尽检、愿检快检”的原则。院校师生员工中健康码异常、辅导员、后勤保障(保安、医务人员、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物业人员、超市工作人员等)、各院校离渝返永等人员必须检测;按随机抽检原则,每个寝室至少抽检1名学生;每个部门、院系至少抽检2名教职工。具体抽检频次及比例,以市教委文件通知为准。
2.组织实施及保障
核酸抽检工作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学校分指挥部领导下实施,各院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完善对接联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一是各院校必抽和随机抽检人员名单由院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汇总后,报企业学校分指挥部;院校负责组织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报企业学校分指挥部备查。企业学校分指挥部定期抽查院校其他人员核酸抽检落实情况。
二是各院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担核酸抽检相关费用,规范布置核酸抽检采样场地,及时运送核酸采样样本,并做好本院校核酸检测医护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核酸抽检工作。
三是各院校要提前将采样场地名称、具体地址、场地类型、检测人数、检测人员组数等信息报企业学校分指挥部,企业学校分指挥部将相关信息报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配备相应的医疗人员及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