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为永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永川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3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大安镇田堡村,南至成渝高速公路,西至大安镇红岩村,北至大安镇花村。规划期限至202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 纸质版获取
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4号楼1楼
2. 电子版获取
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个人及团体为主。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或者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提出相关意见。
七.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65934736
联系人:朱先生
邮寄地址: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4号楼1楼
Email:19626585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永川国家级高新区规划环评公众意见)。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